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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二十一) | 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育苗或者造林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5-07-17
 
 

   法条链接: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一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

  (一)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的;

  (二)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

  (三)隐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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