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5月30日,巴彦淖尔市林草局组织相关科室、二级单位开展林草种苗“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检查前,从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家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查阅档案、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的方式,重点核查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合规性,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业务登记、档案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经查,2家企业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

巴彦淖尔市林草局将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强化动态监督,促进种苗市场健康发展。
作者:孙晓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