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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案件公示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3-12-26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案件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永仙 行政相对人类型  
执法主体名称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案件名称 滥伐林木
决定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巴林草行罚决字【2023】30号
处罚金额 罚款187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1872元。责令在原地或异地补种滥伐树木6株2倍即12株树木。
违反的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张永仙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位于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新乐八社乔木林地6株杨树砍伐。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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