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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案件公示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3-10-23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案件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巴彦淖尔石油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型  
执法主体名称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案件名称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决定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巴林草行罚决字【2023】22号
处罚金额 罚款138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13850元。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违反的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
违法事实 在巴彦淖尔市五原县212省道刘召段新建五原一号维修服务站一处,经我单位现场调查核实、结合2019“一张图”调查数据,该服务站的出入口的占地地类性质为乔木林地,占用林地面积为1385平米。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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