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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案件公示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3-09-19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案件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相对人类型 单位
执法主体名称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案件名称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决定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巴林草行罚决字【2023】16号
处罚金额 罚款5760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576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   
违法事实 2023年,临河区林草分局移送我支队关于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临河区城关镇万丰村、双河镇临铁村建设临河区总干渠北岸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毁坏林地一案,经我单位现场调查核实、结合2019“一张图”调查数据,临河区总干渠北岸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站地地类性质为其他林地。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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