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魏方树
行政相对人类型
自然人
执法主体名称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案件名称
魏方树非法开垦天然牧草地。
决定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巴林草行罚决字【2023】21号
处罚金额
罚款27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8月25日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内容
处没收违法所得价款675元,并处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2025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禁止开垦草原。
违法事实
2021年11月开始在乌拉特中旗与乌拉特后旗交界处非法开垦天然牧草地,构成非法开垦天然牧草地。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六条。非法开垦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主办: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蒙ICP备19003967号 网站标识码:1508000028 公安机关备案号:15081599004-00001 E-Mail:bslyjbgs@163.com 联系电话:0478-873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