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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1-05-0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营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平公正、高效稳定的市场营商环境,促进全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巴彦淖尔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文件,结合我市林草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破解制约全市林草行业营商环境优化的瓶颈为重点,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程序,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水平,营造优商环境,以改革精神和创新理念推进全市林草行业蓬勃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通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收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等,理顺执法职能,平等对待企业,多渠道优化公平竞争环境。

(三)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政策难点、审批堵点、监管盲点、服务痛点,加快转变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三、具体措施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1.梳理行政权责事项清单。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根据新修订出台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自治区珍林木保护条例》《自治区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林业部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梳理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将法律、法规和规章新增设的权责事项增加到权责清单,将废止的权责事项移除出去。各科室、二级单位要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及时梳理完善权责事项清单,确保清单梳理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2.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各科室、二级单位要按照自治区“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遵循“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的原则,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逐一进行深入论证,除关系到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对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减少行政许可事项。

3.减时间。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要求,组织相关责任科室、二级单位重新梳理办理流程,将行政许可审批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减办理时间,重点加强审批流程标准化建设,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切实明确每一个环节的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地缩短涉林审批事项办结时限。

4.减材料。按照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的原则,逐项精简材料,大力推行“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做到办一件事只填一次表,提供一次申报材料,保留法定程序必须的审批材料,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5.减跑动。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我局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需申请办理的5大类50项审批事项和30项公共服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林草局窗口进行办理。同时,组织相关责任科室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审批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到 “三集中、三到位”、“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切实提高办结效率。

6.推进“蒙速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 “蒙速办·掌上办” “蒙速办·一次办” “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和相关文件要求,市林草局将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局,梳理对接本部门的网上应用服务,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时限和申请表等办事指南项目,确保高质量完成“蒙速办”推进工作。

7.推进“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配合市自然资源局推进以“一张蓝图”为基础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将林草部门相关数据资源整合至该平台,为项目策划生成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进一步强化部门业务协同联动,推行网上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而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依法加强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1.完善执法体系,理顺体制机制。鉴于市森林公安局转隶至市公安局,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森林公安局与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协作配合机制,理顺林业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林业执法顺畅进行。

2.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林草行业市场主体监管力度,将行政许可办结的企业信息纳入自治区有关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系统进行统一监管;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

3.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市林草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监管责任,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程序等,实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监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执法监督工作有序进行。

4.建设信用体系。严格按照《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日常工作形成的信息以及所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网站公示。有关科室、直属二级单位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要实时查询“信用内蒙古”“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网站,查询对比行政许可相对人的信用记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信用信息使用有关规定,将信用状况作为行政许可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全面推进办事指南公开化。在巴彦淖尔市林草局门户网站公布我局行政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明确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咨询电话等,同时印制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图和行政权力事项二维码,设立咨询台,为前来办事的群众及答疑释惑,对手续不全的按照工作流程图给予一次性告知。

2.落实“好差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机制,实现政务大厅市林草局窗口“好差评”全覆盖。为窗口配备窗口服务评价器,工作人员通过向办事群众积极宣传,在办理业务的同时,引导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进行现场评价。服务好不好,让群众说了算,通过“好差评”工作机制倒逼政务服务部门和工作人员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满意服务。

3.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准入平等机制,严禁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凡是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未明确禁止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进入。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清除。进一步梳理市场准入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从而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四)打好降成本“组合拳”

1.清理收费项目。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清理乱收费、不合理收费和第三方截留问题。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强化涉企收费监管,完善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

2.清理中介服务。进一步规范林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清理规范涉及行政审批的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中介服务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主动对外公开。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

3.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审批事项。凡依法依规征用使用草原、占用或征收征用林地、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等工程建设领域审批事项,应按规定简化项目审核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巴彦淖尔市林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夯实责任、落实措施,逐级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改革发展和产业科,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二级单位共同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统一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重大问题,定期梳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明确分工,确保责任到人,落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部门协作配合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市林草局要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与旗县区林草局之间的密切联系,统筹推进林草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同时,要主动配合其他牵头部门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标考核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

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市林草局年度绩效考核,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落地见效。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机制,扩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的问题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四)强化舆论宣传

注重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参与作用,在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及时宣传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以及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讲话和指示精神。同时,深入宣传我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具体措施、整改进度等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时时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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