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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工程(磴口县和乌拉特后旗境内)临时使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1-02-02
 
 

 

磴口县交通运输局:

《磴口县防沙治沙局关于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工程(磴口县和乌拉特后旗境内)临时使用林地的初审意见》(磴防治字〔2020〕295号)及你单位申请材料收悉。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工程(磴口县和乌拉特后旗境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批复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工程(磴口县和乌拉特后旗境内)项目临时使用磴口县、乌拉特后旗境内林地总面积1.8067公顷,共划分30个小班。按行政隶属统计:磴口县1.7466公顷,乌拉特后旗0.0601公顷。按地类统计:乔木林地0.0133公顷,特殊灌木林地0.2277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8794公顷,无立木林地0.1714公顷,宜林地0.5149公顷。按森林类别统计:国家级公益林地0.2277公顷,地方公益林地1.4884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统计:Ⅱ级保护林地1.7599公顷,Ⅲ级保护林地0.0468公顷。按林地林木权属统计: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均为项目施工便道途径各嘎查集体所有。你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磴口县防沙治沙局、乌拉特后旗林业和草原局要依据林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使用林地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用地单位按照批准的使用林地地类、面积和范围组织施工。同时要监督建设单位按照签订的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协议如期恢复,恢复完成后组织进行验收。

三、本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完工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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