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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依申请权力事项清单证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18-06-18
 
 

市林业局依申请权力事项清单证明

序号 证明名称 涉及的行政权力名称 涉及的行政权力性质 行政权力实施部门 证明的设定依据 部门处理意见 处理意见的说明 修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
618 运输木材及其半成品合法来源证明 木材运输证 行政许可 巴彦淖尔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
  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对未取得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给的调拨通知书运输木材的,木材检查站有权制止。
保留    
619 运输木材的植物检疫证 行政许可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申请产地检疫。对检疫合格的,由森检员或者兼职森检员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发给《检疫处理通知单》。产地检疫的技术要求按照《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 保留    
620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它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项目 行政许可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  林资发〔2015〕122号 保留    
621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行政许可 保留    
622 林地林木权属证明 行政许可 保留    
623 身份证明材料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行政许可 巴彦淖尔市林业种苗站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第二章第七条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三)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四)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五)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第八条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属于下列情形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的,应当提供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证明。其中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还应当提供具有安全隔离条件的说明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分证明以及照片。(二)从事具有植物新品种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三)从事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林木良种证明材料。(四)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应当提供育种科研团队、试验示范测试基地以及自主研发的林木品种等相关证明材料。(五)生产经营引进外来林木品种种子的,应当提交引种成功的证明材料。(六)从事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应当提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种子进出口许可证明。(七)从事转基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转基因林木安全证书。 保留    
624 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 行政许可 保留    
625 生产用地用途证明材料 行政许可 保留    
626 采种林分证明材料 行政许可 保留    
627 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 行政许可 保留    
628 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行政许可 保留    
629 提供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证明材料 行政许可 保留    
630 调运检疫需要县级或县级以上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出具的《产地检疫合格证》 植物检疫证 行政许可 巴彦淖尔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1《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申请产地检疫。对检疫合格的,由森检员或者兼职森检员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发给《检疫处理通知单》。产地检疫的技术要求按照《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2《内蒙古自治区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调运森林植物和林产品,应按下列规定办理:(一)从自治区外调入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调入地盟市以上森检机构领取《检疫要求书》,并取得调出省森检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调入地森检机构认为需要复检时,可进行复检。(二)从自治区内调出的,必须事先携带调入省森检机构提出的检疫要求,提前一个月向调出地盟市以上森检机构(包括大兴安岭林管局森检机构)申请检疫,经检疫合格并签发检疫证书后,方可调出。(三)自治区内调运的,由当地森检机构检疫合格,签发检疫证书后,方可调运。(四)从杨圆蚧、牡蛎蚧的疫区调出原木时,出售者必须采取剥树皮处理后,方可调运。(五)铁路、交通、民航、邮政部门,凭货主有效期内的《植物检疫证书》给予承运或者邮寄。 保留    
631 调运检疫需要县级或县级以上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出具的《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 行政许可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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