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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林业局行政权力事项(行政确认类)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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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林业局行政权力事项(行政确认类)
序号 编码 项目名称 权力类别 法律依据 责任主体 办理流程 备注
1 150800-LYJ-QR-001 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确认和变更 行政确认 1.《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条: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第4条:依法使用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按照下列规定登记:一)使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二)使用国家所有的跨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三)使用国家所有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第5条: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林木所有权。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第6条:改变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内蒙古实施<森林法>办法》第28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承办同级人民政府确认和变更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的具体工作,建立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管理档案。需要变更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原确权程序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巴彦淖尔市林业局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2 150800-LYJ-QR-002 防护林、用材林、特种用途林以及经济林、薪炭林的认定 行政确认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8条: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地方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其他防护林、用材林、特种用途林以及经济林、薪炭林,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关于林种划分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部署组织划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面积,不得少于本行政区域森林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经批准公布的林种改变为其他林种的,应当报原批准公布机关批准。 巴彦淖尔市林业局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3 150800-LYJ-QR-003 退耕还林建设项目验收 行政确认 《退耕还林条例》第33条: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对退耕还林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发给验收合格证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局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4 150800-LYJ-QR-004 营利性治沙 行政确认 《防沙治沙法》第29条:治理者完成治理任务后,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受理治理申请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的,受理治理申请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给治理合格证明文件;经验收不合格的,治理者应当继续治理。
 《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第18条第一、二款: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治理方案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组织检查验收。  对验收合格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给治理合格证明文件;对验收不合格的,从事营利性治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继续治理。
巴彦淖尔市林业局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5 150800-LYJ-QR-005 林木种子采种林确定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二条 从事种子生产的,还应当同时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巴彦淖尔市林业局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定后,重新梳理
6 150800-LYJ-QR-006 使用林木良种壮苗的验收 行政确认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第17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工作的监督。
对必须使用林木良种的造林项目,县级以上林木种子管理机构应当派人参加造林验收。使用林木良种人工播种或者飞机播种造林的,应当将《林木良种合格证》作为验收内容;使用林木良种培育的苗木造林的,应当将《良种壮苗合格证》作为验收内容。
巴彦淖尔市林业局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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