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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4-01-29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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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http://lcj.byn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73802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2023年林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决策和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主动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专项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做好行政许可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审批服务及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从收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1件,已答复1件。 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及时答复,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及时发布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发布党和国家重要部署和政策文件,自治区、市级各类林草方针政策、造林绿化、林草生态保护建设、重要会议及活动等信息。2023年,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870条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849条次。 

(五)加强监督保障。完善了《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坚持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结果作为科室、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宣传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与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等,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还需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分类,切实提高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及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的作用,及时发布林草领域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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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11:48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http://lcj.byn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73802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2023年林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决策和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主动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专项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做好行政许可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审批服务及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从收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1件,已答复1件。 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及时答复,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及时发布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发布党和国家重要部署和政策文件,自治区、市级各类林草方针政策、造林绿化、林草生态保护建设、重要会议及活动等信息。2023年,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870条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849条次。 

(五)加强监督保障。完善了《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坚持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结果作为科室、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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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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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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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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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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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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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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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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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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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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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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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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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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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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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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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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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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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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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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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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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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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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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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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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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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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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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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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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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宣传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与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等,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还需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分类,切实提高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及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的作用,及时发布林草领域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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