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回升,首都园林绿化工程陆续开工。为护航首都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确保施工质量,各施工单位、苗木供应单位应加强林草种苗的调运、检疫、质量自检等工作。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资料档案和苗木质量的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造林用苗注意事项
1、造林所用苗木,需具有“两证一签”,即:《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或者《产地检疫合格证》)《北京市林草种子标签》。北京本市苗木,需具备《产地检疫合格证》,外省市苗木,需具备《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一车一证,货证相符。苗木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2、造林时,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
植树造林用苗的有关法律法规
林草种苗相关规定
0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二条第二款 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第三十三条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和种子经营的范围、有效期限、有效区域等事项。
前款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核发许可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条第一款 销售的种子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种子生产经营者对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二) 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
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三项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三)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02《北京市林草种子标签管理办法》
第六条 销售林草种子应当附有标签。
第九条 包装销售的林草种子,每个包装应当附带一个标签。
可以不经包装销售的林草种子,每个销售单元应当至少附带一个标签。
第十二条 标签上应当标注种子类别、植物种名、质量指标、数量或者净重、生产日期、产地、生产经营者(盖章)、注册地址、联系电话、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检疫证书编号、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季节、使用说明、林木良种审(认)定编号、审定通过的草品种登记号等。
质量指标包括地径、胸径、直径、苗高、苗龄、长度、根幅、冠幅、土坨直径、净度、发芽率和含水量等。
林业植物检疫相关规定
01《植物检疫条例》
第七条第二项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
(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0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第六条第一项 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包括:
(一)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生产和经营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备案,并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申请产地检疫,对检疫合格的,由森检机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
第十四条第一款 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以及调运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经过检疫,取得《植物检疫证书》。
第十四条第三款 《植物检疫证书》按一车(即同一运输工具)一证核发。
03《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第七条第二项 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在森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植树造林用苗可能会发生的违法行为
1、无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
2、使用无标签苗木或者标签填写不规范。
3、使用苗木质量不达标。
4、使用苗木没有《产地检疫证》或者《植物检疫证书》。
5、使用苗木携带危险性有害生物。
植树造林用苗违法行为的相关罚则
01林草种苗相关罚则
1、对拒绝、阻挠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行为进行处罚。
2、对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未取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的行为进行处罚。
4、对生产经营劣种子的行为进行处罚。
5、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行为进行处罚。
6、对涂改林草种子标签的行为进行处罚。
7、对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02林业植物检疫相关罚则
1、对未依照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 生产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林业植物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2、对违反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罚。
4、对擅自承运不具有《植物检疫证书》或者《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所持证件与承运货物不相符或者所持证件超过有效期到行为进行处罚。
5、对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地行为进行处罚。
相关链接: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