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 部门预算公开
    2. 部门决算公开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巴彦淖尔市第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0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11 来源:

 

 

温晓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明确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的建议》,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草原补奖政策的重要意义

2011年开始,我市在4个旗县启动了草原补奖政策,经过十年的努力,草原补奖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草原生态显著改善,农牧民草原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生活水平持续改善,牧区生产生活生态在保护中发展,草原自我更新修复能力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增强。

草原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草原补奖政策,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具体体现;是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农牧民生活改善、草牧业生产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牧区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赢的重要举措。

二、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内容、标准、任务及资金分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林草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内财农〔2021〕1190号)精神,在结合我市实际的基础上,市政府于2022年6月2日正式印发了《巴彦淖尔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补奖政策内容、标准、任务落实及资金分配等。

(一)补奖内容。一是草原平衡奖励。划定为草畜平衡区的草原,根据其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对履行草原平衡责任、实现草畜平衡要求的农牧民、国有农牧林场员工给予草畜平衡奖励。二是禁牧补助。划定为禁牧区的草原,对履行禁牧责任、实现禁牧要求的农牧民、国有农林牧场员工给予禁牧补助。

(二)补奖标准。禁牧补助7.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区制定标准系数,巴彦淖尔市标准系数为0.8682,按此标准计算,禁牧补助6.5115/亩、草畜平衡奖励2.1705/亩。全市统执行自治区批复我市的0.8682标准补奖系数,各旗县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统一采用0.8682标准补奖系数,也可以内部采取“一苏木一系数”的差异化补奖系数,合理调剂和使用奖资金。科学确定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等具体发放标准。

(三)任务及资金分配。第三轮国家和自治区下达我市草原补奖总任务6922.1万元(禁牧4317万亩、草畜平衡2605.41万亩)、补奖总资金33765万元(禁牧补助28110万元、草畜平衡奖励5654万元),涉及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和磴口县4个牧业旗县。乌拉特后旗总任务3627.2万亩(禁牧3051.3万亩,草畜平衡575.9万亩)、补奖总资金21118万元(禁牧补助19868万元、草畜平衡奖励1250万元)2021年和2022年补奖资金均未发放。目前4个牧业旗县正在按照市里的方案制定当地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待实施方案印发后,按程序兑现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

同时,《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分工,各旗县财政部门根据草原补奖政策资金分配情况,设立草原补奖资金专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旗县农牧部门按照政策实施需求,负责对享受政策的农牧民登记造册,并及时通报给财政、林草部门,为落实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发放好补奖资金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同时开展政策宣传,对草原补奖政策内容进行解读加强政策培训,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助推补奖政策落实落地落细旗县林草部门要及时将确定的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的区域、面积通报给农牧部门,并负责草畜平衡和禁牧监督管理。应用好草原生态数字化监管平台,建立健全旗县、苏木乡镇、嘠査村三级草原管护网络,实行网格化落责,加大对草原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力度。

感谢您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靳燕龙

联系电话:18547869159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75

  

主办: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蒙ICP备19003967号
网站标识码:1508000028 公安机关备案号:15081599004-00001 E-Mail:bslyjbgs@163.com 联系电话:0478-873800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