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市政协第五届四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答复
裴丽霞、纳钦委员:
您提出关于乌拉特保护区禁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内蒙古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乌拉特保护区”或“保护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的巴音前达门苏木境内,与蒙古国接壤,地理位置为北纬 41°58'34.96"~42°17'28.169",东经106°22'20.064"~106°52'16.471",保护区总面积 68000hm2,规模为中型,属于典型荒漠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保存着脆弱的荒漠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以梭梭林和蒙古野驴为代表的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古老原始的自然地貌和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自然景观,是我国天然梭梭林分布的最东缘,蒙古野驴、鹅喉羚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的最北界和最东界。
保护区内共有原居民43户,禁牧户16户,禁牧留守户27户,户籍人口121人,实际常住人口为117人。80%以上禁牧户基本搬离草场,草场上无固定住所。保护区属于全面禁牧区,养殖户为禁牧留守户,养殖的牲畜主要以戈壁红驼为主,占比95%以上,骆驼约有1900峰左右,有少量的牛、羊。禁牧留守户普遍养殖规模都在500个羊单位(约70峰骆驼)以上,户均草场面积为12000亩左右,承载量约为185个羊单位(约26峰骆驼),超载基本全部达到100%以上,自己的草场难以维持如此大的载畜量,暖季主要以对禁牧户草场和集体草场进行偷牧来弥补草料供应的不足,冷季主要以购买饲草料进行圈养为主。
近年来,由于连年干旱导致草原植被严重退化,部分草地沙化明显,草原荒漠化进程加快。再加上骆驼存栏量居高不下,保护完备,生长良好的梭梭林成为骆驼在荒漠草原上重要的食物来源。梭梭林在严重干旱和过度放牧的双重影响下,面积大幅缩水,盖度(郁闭度)显著降低,整体退化趋势十分明显。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考虑骆驼的生活习性和长途迁移能力,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保护区管理局)争取资金在乌拉特保护区骆驼经常出没路段,沿牧民个人承包草场外侧,在实验区内建设一条长度为30公里的生态保护修复围栏设施,阻挡大量骆驼涌入梭梭林啃食梭梭,从根本上解决过度放牧对梭梭保护的影响,利用梭梭的自我更新能力,逐步恢复植被水平,探索生态保护修复的适合模式。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社区共管活动,打击违法行为。在保护区中有60%以上的牧草地属于集体所有,其中大
部分在核心区和缓冲区,个别牧民看中了集体的草场,把自家的牲畜放进去,一度导致集体的草场内出现超载过牧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保护区管理局积极与前达门苏木沟通,并通过苏木党委和嘎查党支部,与在核心区和缓冲区放牧的牧民进行座谈交流,宣传国家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和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政策,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动员牧民自觉将自家的牲畜赶回自家的草场中。对于个别的钉子户,苏木安排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采取严厉的手段,驱赶出核心保护区。通过保护局与当地苏木和嘎查的协调配合,确保了保护区保护对象的安全。
三是积极与乌拉特后旗林草局配合,协调当地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进行解决。2023年11月起,乌拉特后旗旗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全旗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旗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和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也在2024年工作安排中明确提出“结合实际重新修订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相关管理办法,重新划分集中连片禁牧区、草畜平衡区,落实苏木镇主体责任、林草部门监管责任、执法部门稽查责任,以最严厉的监管措施,坚决做到‘禁牧区围封不放牧、平衡区管理不过牧’,确保国家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的具体要求。
2024年4月,旗政府《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提出:“按照同一权属的草原不分片,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地、重要湿地、重度退化、沙化草原、不适宜放牧利用的中度退化、沙化草原和林草生态建设工程区应划为禁牧区;禁牧区以外的草原划为草畜平衡区的原则”,优化调整草畜平衡和禁牧区域,解决“碎片化”和“开天窗”问题。将蒙古野驴国家级梭梭林自然保护区、巴音满都呼恐龙化石保护区、西尼乌素封禁保护区、乌宝力格沙漠公园全部划为禁牧区。同时,旗政府出台了《乌拉特后旗鼓励禁牧九条措施》,通过政府各类补贴、母羊租赁、肉牛托管寄养、贷款降息、延期等优惠政策保障牧民后续生产生活。
禁牧九条措施:
1.鼓励扩大禁牧面积。5月30日前改签禁牧合同,实现禁牧要求的牧户,享受全年禁牧补助。对于整嘎查实现禁牧的,每个牧业嘎查奖励50万元、每个半农半牧嘎查奖励30万元。
2.鼓励2024年转签禁牧合同的牧户在套区养殖,政府分别在棚圈建设(暖棚补贴150元/平米,最高补贴200平米;草棚补贴120元/平米,最高补贴400平米)、种畜购买(购买二狼山白绒山羊、苏尼特等优良品种种公羊,给予补贴1600元/只)、农机具购置上给予补贴;鼓励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新扩建托养所,参照《乌拉特后旗农牧业产业发展先建后补实施意见》,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3.鼓励转签禁牧合同的牧户与金草原公司建立胡羊繁育母羊租赁模式,签订养殖协议且最少租赁300只基础母羊,每户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
4.大畜全部佩戴电子可追溯耳标,实行精准管控,费用由政府承担;对2024年5月30日前未佩戴电子耳标的牲畜,以无主牲畜处理;新增仔畜在6月龄内必须佩戴电子耳标(费用由牧户承担)。
5.鼓励可挤奶母驼转入托驼所托管养殖,从事挤奶经营,在企业托管租金2400元/峰(包括幼驼)的基础上,按10个月托管期计算,由政府给予牧户母驼50元/月/峰托管补贴。
6.鼓励转签禁牧合同的牧户,将肉牛托管寄养到旗内托牛所,政府给予养殖补贴3元/天/头,补贴期限不超过180天,养殖环节不需要牧户参与,托管时称重,托管期6个月及以上,企业确保每头肉牛返还时高于托管称重50斤以上。
7.鼓励牧户全面落实禁牧、休牧政策,对禁牧区全年不从事任何畜牧业生产的牧户和按照休牧公告完成45天休牧的草畜平衡户,依据执法审核结果,每户分别给予10000元或5000元的禁牧、休牧奖励。
8.鼓励转签禁牧合同的牧户,通过“以工代赈、先建后补”的形式参与生态建设提高收入,按照《乌拉特后旗人工造林补贴及沙草产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优先给予安排。
9.金融支持,对转签禁牧合同的牧户,由苏木镇协调金融机构,给予贷款降息、延期等优惠政策。
巴音前达门苏木分别组织保护区所处的巴音满都乎嘎查、阿布日勒图嘎查和巴音忽热嘎查牧民组织召开推进会、动员会、社员大会4场次,“一对一”入户宣讲政策等办法介绍和推动九条措施的落实,多渠道,全方位引导广大农牧民积极支持、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政策。稳步推进保护区内禁牧留守户(禁牧2.5)牧户转全面禁牧户工作,目前保护区内禁牧留守户(禁牧2.5)已有9户提交转禁牧户申请,其他牧户的宣传发动工作还在积极推进。
感谢您对保护区建设发展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跟进有关工作和政策动态,采取各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加强保护区建设和发展。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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