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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6-08-03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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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草发〔2026156                  签发人陈海维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王成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林地图斑下耕地”粮食种植补贴政策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长期关心我市林草资源管护、耕地粮食生产及惠农补贴落实工作,您反映的“林地图斑下耕地”实际种植粮食却无法享受种粮补贴问题直击基层现实矛盾,提出的专项摸底、明确补贴范围、动态监管、部门协同等建议贴合我市农牧民生产实际,对统筹生态保护与保障粮食收益具有重要参考意


义。结合市林草局法定职能、林地管理法规、国土调查成果,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林地图斑下耕地”相关现状及矛盾成因

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我市林地日常巡查情况,我市河套区域确实存在部分地类图斑标注为林地,但地块属于1998年国发明电〔1998〕8号文件印发前合法开垦,或是耕地造林后规划逐步复耕的地块,耕作层保存完整,长期用于粮食种植,形成“图斑林地、实际耕作”的特殊现状。当前该类地块难以申领粮食补贴,核心矛盾源于地类认定、补贴发放分属不同主管部门,执行标准存在差异:一是按照现行管理分工,林草部门依据森林法规定的林地范围履行林地管护职责,落实林地保有量、植被保护、制止非法毁林开垦等监管任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种粮补贴的发放标准、审核主体、适用范围均由农牧、财政部门牵头制定实施。二是林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核心目标是稳固区域林草生态屏障,严控新增毁林开荒;但政策未对历史合法开垦林地与新增违规开垦林地实行差异化处置,统一按林地图斑管控,导致历史合规地块实际种粮农户无法申领惠农补贴,一定程度影响群众种粮意愿,您反映的问题客观属实。

二、我局配合推进相关工作的政策依据与现有基础

一是政策依据充分明晰。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明确国土空间及地类唯一性管理要求,提出区分历史形成地块与新增违规地块、按照土地实际用途实施分类差异化管理的工作原则,坚决杜绝简单以图斑“一刀切”的管理方式,为多部门协同处置此类地块提供了清晰的顶层政策遵循。国家层面统筹推进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鼓励多部门联动破解基层土地管理、惠农补贴发放中的堵点难点,部分省市已先行开展林地内合规旱粮种植分类管理实践,形成的成熟经验可为我市跨部门联合推进相关工作提供实践参考。

二是工作基础扎实完备。我局已常态化开展林地遥感监测、实地巡查,建立疑点林地图斑管理清单,具备配合开展地块核查、植被动态监测的工作基础,可按职责配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工作。

三、立足林草职能,明确配合落实举措

(一)利用国土日常变更做好摸排工作

在国土日常变更中,我局将严格按照统一工作方案履行林草部门职责。一是组织各旗县区林草站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外业实地核查,重点甄别地块开垦时间、是否存在非法毁林开垦情况、现有林木植被覆盖情况,如实出具林地属性核查佐证材料二是配合完成合规地块台账信息归集,按照牵头部门统一安排参与地块公示相关工作;对核查发现的后期违规毁林开垦地块,单独建立林地违法台账,依法开展林地整改管控。

(二)按职责出具林地合规佐证,不干预补贴政策制定发放

粮食补贴适用范围、补贴准入标准、资金审核发放均属农牧、财政部门主管职责,我局不参与补贴政策划定、资格审批等工作。针对联合核查认定为历史合法开垦、长期稳定种粮的地块,我局仅根据实地核查结果,依规出具地块林地历史开垦情况、无违法毁林行为的专项核查意见,作为其他主管部门判定补贴资格的参考材料,不单独决定地块是否纳入补贴范围。

(三)协同搭建地块动态林地监管机制

依托林草卫星遥感、林地实地巡查机制,做好认定地块林地属性动态监测。常态化核查台账内地块林木植被变化情况,重点排查擅自砍伐林木、新增开垦、大面积复种林木等改变林地现状行为。若发现认定地块出现违规破坏林地植被、改变林地用途等情形,及时将核查线索、地块影像资料推送至自然资源、农牧部门,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处置补贴资格、土地用途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主动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农牧局,建议开展专题会商,梳理“林地图斑下耕地”处置难点,由牵头部门研究制定全市统一认定、补贴配套管理细则,我局全程配合提供林地相关技术支撑和档案资料。二是配合自然资源、农牧部门开展疑点地块复核工作,持续更新林地动态监测台账,及时反馈地块植被变化信息,在严守全市林地保有量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全力配合化解群众反映的土地生产、惠农补贴相关诉求。三是依托全市基层林草站、村级护林员队伍,面向农户宣传林地保护法律法规,明确历史合法开垦林地与违规毁林开垦的处置差异,引导群众自觉保护现有林地植被,杜绝新增毁林开荒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林草生态保护工作的关注与建言,后续我局将持续做好协同配合工作,及时向您反馈林地核查相关工作进展。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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