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导航

  • 临河区
  • 五原县
  • 磴口县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特后旗
  • 乌拉特中旗
  • 杭锦后旗

部门导航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利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访局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导航

  • 经济技术开发区
首 页   机关简介   工作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党建群团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建议办理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6-08-03 15:54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巴林草发〔2026〕176号                   签发人:陈海维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0号

建议的答复

 

秦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经与磴口县蒙晟生态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了解: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项目是项目设计初期拟定的名称,该项目实际包含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和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项目两部分。

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于2025年10月24日取得《关于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内自然资预审字〔2025〕82号),该项目为新建工程,项目拟用地总面积41.735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41.7354公顷(林地4.5581公顷、草地36.3793公顷、其他农用地0.7980公顷)。于2025年12月31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5〕1481号)。

截至目前已完成设计单位招投标工作,设计单位正在编制施工图纸。因此暂无法确定项目整体用地范围,以及涉及林地和草原等办理范围。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项目作为配套附属设施,暂未立项。

二、关于手续办理情况

您建议中提到“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中涉及林草征占和基本草原调整,建议市林草局给于指导和帮助”。《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定》,“第六条 自治区实行严格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除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防、外交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批准的国家重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项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以及核准审批层级明确下放至盟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征用或者使用基本草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电力、通讯、能源基地、油气管网等”。

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已取得自治区发改委的立项文件,且项目类型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占用基本草原的前提条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草原保护规范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内林草草管发〔2024〕364号)“三、规范占补平衡 (一)明确占补平衡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纳入基本草原占补平衡管理: 1.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和国防、外交建设项目;”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可以通过基本草原占补平衡途径实现征占用基本草原,最终保障项目落地。

三、不断提高涉企服务水平

202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林草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举措》(内林草审发〔2026〕64号)“对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实行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林草部门“一对一”服务指导,在项目谋划阶段即提前介入,指导用地单位合规选址,规范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草原区域坐标图,规避禁止性、限制性政策风险”。

市林草局充分利用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优势和下放审批权限契机,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林草地“统一申请材料、统一现场查验、统一公示公告、统一审查审批”的联动审批机制,推动审批从“串联”转向“并联”,打破部门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推行建设项目用林用草证明材料“管家式”服务模式,将原本需要由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改为由旗县区林草局向相关单位发函提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8日

 

 

签发人:陈海维

承办人:呼正祥

电话:18647803602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主办: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蒙ICP备19003967号-1
网站标识码:1508000028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234
E-Mail:bslyjbgs@163.com    联系电话:0478-8738001

政务微信二维码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网站首页
  • 机关简介
  • 动态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重点工作
  • 互动交流
  • 办事服务
  • 通知公告
动态信息
  • 工作动态
  • 图片新闻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依申请公开
重点工作
  • 党务政务公开
  • 党建群团
  • 生态建设
互动交流
  • 咨询建议
  • 来信回复

回到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人大建议办理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8-03 15:54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

巴林草发〔2026〕176号                   签发人:陈海维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0号

建议的答复

 

秦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经与磴口县蒙晟生态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了解: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项目是项目设计初期拟定的名称,该项目实际包含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和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项目两部分。

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于2025年10月24日取得《关于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内自然资预审字〔2025〕82号),该项目为新建工程,项目拟用地总面积41.735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41.7354公顷(林地4.5581公顷、草地36.3793公顷、其他农用地0.7980公顷)。于2025年12月31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5〕1481号)。

截至目前已完成设计单位招投标工作,设计单位正在编制施工图纸。因此暂无法确定项目整体用地范围,以及涉及林地和草原等办理范围。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项目作为配套附属设施,暂未立项。

二、关于手续办理情况

您建议中提到“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中涉及林草征占和基本草原调整,建议市林草局给于指导和帮助”。《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定》,“第六条 自治区实行严格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除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防、外交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批准的国家重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项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以及核准审批层级明确下放至盟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征用或者使用基本草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电力、通讯、能源基地、油气管网等”。

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已取得自治区发改委的立项文件,且项目类型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占用基本草原的前提条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草原保护规范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内林草草管发〔2024〕364号)“三、规范占补平衡 (一)明确占补平衡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纳入基本草原占补平衡管理: 1.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和国防、外交建设项目;”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可以通过基本草原占补平衡途径实现征占用基本草原,最终保障项目落地。

三、不断提高涉企服务水平

202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林草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举措》(内林草审发〔2026〕64号)“对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实行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林草部门“一对一”服务指导,在项目谋划阶段即提前介入,指导用地单位合规选址,规范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草原区域坐标图,规避禁止性、限制性政策风险”。

市林草局充分利用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优势和下放审批权限契机,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林草地“统一申请材料、统一现场查验、统一公示公告、统一审查审批”的联动审批机制,推动审批从“串联”转向“并联”,打破部门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推行建设项目用林用草证明材料“管家式”服务模式,将原本需要由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改为由旗县区林草局向相关单位发函提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8日

 

 

签发人:陈海维

承办人:呼正祥

电话:18647803602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单位: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000028
  • 蒙ICP备19003967号-1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234号
  • 联系电话:0478-8738001
  • 党政机关
您即将离开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