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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6-08-0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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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草发〔2026176                   签发人:陈海维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0

建议的答复

秦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经与磴口县蒙晟生态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了解: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项目是项目设计初期拟定的名称,该项目实际包含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项目两部分。

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2025年10月24日取得关于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内自然资预审字2025〕82号),该项目为新建工程,项目拟用地总面积41.735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41.7354公顷(林地4.5581公顷、草地36.3793公顷、其他农用地0.7980公顷)。2025年12月31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5〕1481号)

截至目前已完成设计单位招投标工作,设计单位正在编制施工图纸。因此暂无法确定项目整体用地范围,以及涉及林地和草原等办理范围。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项目作为配套附属设施,暂未立项。

二、关于手续办理情况

您建议中提到“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中涉及林草征占和基本草原调整,建议市林草局给于指导和帮助”。《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定》,“第六条 自治区实行严格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除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防、外交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批准的国家重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项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以及核准审批层级明确下放至盟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征用或者使用基本草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电力、通讯、能源基地、油气管网等”。

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已取得自治区发改委的立项文件,且项目类型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占用基本草原的前提条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草原保护规范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内林草草管发〔2024〕364号)“三、规范占补平衡 (一)明确占补平衡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纳入基本草原占补平衡管理: 1.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和国防、外交建设项目;”磴口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可以通过基本草原占补平衡途径实现征占用基本草原,最终保障项目落地。

三、不断提高涉企服务水平

202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林草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举措》(内林草审发2026〕64号)“对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实行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林草部门“一对一”服务指导,在项目谋划阶段即提前介入,指导用地单位合规选址,规范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草原区域坐标图,规避禁止性、限制性政策风险”。

市林草局充分利用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优势和下放审批权限契机,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林草地“统一申请材料、统一现场查验、统一公示公告、统一审查审批”的联动审批机制,推动审批从“串联”转向“并联”,打破部门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推行建设项目用林用草证明材料“管家式”服务模式,将原本需要由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改为由旗县区林草局向相关单位发函提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8日

签发人:陈海维

承办人:呼正祥

电话:1864780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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