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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巴彦淖尔市第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5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03 来源:

 

 

乌日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乌拉特中旗荒漠化草原治理的建议》,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草原法律法规,加大依法治草力度

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原承担草原监督管理职能的草原监管局撤并,导致草原监管和执法力量大幅削弱,目前草原行政执法主要授权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牧区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因执法机制不顺、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有限,执法经验不足等因素影响,导致目前草原行政执法困难重重。为此,我局多次向市编办、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草原行政执法机构体制,重新明确草原执法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

下一步,我们计划通过以下四项措施加大依法治草力度:

一是划转、调任执法人员,同时新招录人员扩充执法队伍,通过培训一批、上岗一批的方式,发挥老同志传帮带的作用,解决执法人员紧缺的问题。

二是加强法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按业务划分行政处罚权,分别落实专人牵头负责查办案件,减轻执法压力。

三是加大投入,保障执法。配备足够的编制数额,确保执法人员在编在岗,制定职务晋升、安全保障机制,稳定执法队伍。安排专项资金,加大行政执法基础设施投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促进林草行业的行政执法治理体系和执法能力有效提升。

四是扎实抓好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培训班等手段,结合现场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草原法律法规、草原保护政策、草原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教育引导农牧民自觉配合做好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鼓励农牧民及时发现、制止和举报违规放牧、超载放牧的行为。要大力宣传草原的重要功能与作用,积极倡导像保护耕地一样保护草原,增强干部群众保护草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全社会关心草原、爱护草原的意识,推动草原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二、关于以国家生态建设为核心,加强退化草原综合治理

近年来,我局始终把保护草原森林作为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稳步推进草原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2022年,全市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退化草原修复任务96.64万亩、资金15431万元,其中给乌拉特中旗安排任务56.41万亩、资金9256.84万元,分别占全市的58.4%和60.0%;落实第三轮草原补奖总任务6922.1万亩(禁牧4317万亩、草畜平衡2605.1万亩)、资金33765万元(禁牧28111万元、草畜平衡5654万元),其中乌拉特中旗补奖任务2616.7万亩(禁牧803.2万亩、1813.5万亩)、资金9167万元(禁牧5231万元、草畜平衡3936万元),分别占全市的37.8%和27.2%。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帮助乌拉特中旗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区域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工程。对严重退化区、生态脆弱区的草原,加强草原围栏等设施建设,强化管理措施,加大生态奖补力度,落实好禁牧措施,以自然恢复为主;对水热、土壤、植被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的部分天然草原,进行补播、施肥、除杂等,提高草原的产量、品质;在灌溉条件、土壤条件等较好的土地,开展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减轻天然草原压力;对草原生态状况相对较好的区域,大力推行轮牧、休牧,实行草原平衡,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说明:退牧还草工程2012年结束,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21年结束

感谢您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席雅琴

联系电话:15247803009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15日 

主办: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蒙ICP备190039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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