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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公开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6-09-3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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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公开

 

 

 

 

 

 

 

 

 

批复时间:2026年8月31日

公开时间:2026年9月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和协调。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对造林情况及退耕还林项目进行监督核查。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组织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向自治区提出调整全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意见,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拟订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负责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市级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8.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产业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拟订林草沙产业和经济林发展规划和林草沙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林草沙产业和经济林结构调整,负责林草沙和经济林产业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商品林发展和利用。监督检查沙漠旅游、肉苁蓉、酿酒葡萄的栽培和加工利用,对森林生态旅游建设进行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木材及其制品的运输及经营加工监督检查。

9.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监督检查灾后治理及灾后植被恢复。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 以市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0.指导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相关行政执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和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监督公益林保护建设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12.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13.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14.管理临河区林业和草原工作。

15.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财科、人事科、资源科、草原科、保护地科、造林科、防火科、场圃科、产业科、机关党委。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巴彦淖尔市沙漠综合治理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监测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中心、巴彦淖尔市“三北”工程建设保护中心、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巴彦淖尔市乌北林业管护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6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9家,具体包括: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本级、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巴彦淖尔市沙漠综合治理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监测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中心、巴彦淖尔市“三北”工程建设保护中心、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巴彦淖尔市乌北林业管护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巴彦淖尔市沙漠综合治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监测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

巴彦淖尔市“三北”工程建设保护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9

巴彦淖尔市乌北林业管护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三、202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全市林草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林草生态建设保护,担当使命、奋力攻坚,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三北”攻坚战取得重要战果。年内争取到位投资27.11亿元,占全区五分之一,创历史新高。完成生态治理1046万亩(沙化土地760万亩、非沙化土地286万亩),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780万亩年度治理任务。圆满承办全国“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现场推进会。一是打造标志性战果,刘拐沙头黄河岸线流沙治理全面完成,入黄流沙由2022年的370万吨降到现在150万吨;乌兰布和沙漠东缘400里锁边防沙林带全线贯通,为保护河套平原、守护母亲河安澜发挥重要作用;光伏板下种植梭梭、四翅滨藜接种肉苁蓉等多模式生态治理,实现生态产业化可持续;乌梁素海湿地周边造林种草、巡护道路、智能管护、鸟类识别等基础设施和保护工程全面完成,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显著提升;巴音温都尔沙地锁边合龙、乌拉特千万亩退化草原修复筑牢绿色屏障2个标志性工程已完成70%以上治理任务,将于2026年全面完成。二是推广应用治理新模式,创新推广①“光伏+”模式【光伏+工程固沙(就地取材、机械化)+合作社(农牧民)、基层劳务合作队+灌木造林+中药材+林场+农牧民后续管护+农牧民利益联结】;②“退化草原修复+”模式【退化草原修复+合作社(农牧民)先建后补+农牧民后续管护+禁牧休牧草畜平衡+舍饲圈养+畜奶产品深加工+农牧民利益联结】;③“央地国企组建联合体+”模式(央地国企组建联合体+国有林场+农牧民利益联结+建管一体治沙模式);④“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零星沙丘治理+经济林+林果产品精深加工+农牧民利益联结)。产业化新模式带动全链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三是就地取材节本增效,固沙材料方面,2025年我市就地取材选用麦秸、芦苇、蒲草等固沙材料达4万吨,占柴草沙障70%以上,亩均节约成本百元以上。苗木需求方面,2025年新育苗4144.4亩、11489.8万株(乔木2538亩、2137.6万株,灌木1606.4亩、9352.2万株),可全部满足2026年造林需求。四是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强化,开展项目质量管理年专项行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北”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绘制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图,严把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三大关口。建立常态化巡回核查、督办、会商机制,7个包联组进驻旗县督战,组织审计、财政、发改等部门组成专项组,开展3轮巡回检查核查。聘请国家林草规划院适时开展质量核验和项目验收,及时补短板、强弱项。五是科技治沙取得新突破,推进实施防沙治沙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等项目2项(乌兰布和沙漠黄河岸线流沙综合治理技术示范、河套平原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集成技术与示范)。首次立项获批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光伏阵列遮阴对梭梭接种肉苁蓉的接种率、产量和品质的影响;长柄扁桃航天种质特性研究)。乌兰布和沙漠长柄扁桃栽培技术成果入选国家林草科技成果库。河套苹果梨获得自治区技术创新成果奖。自主研发压沙机械7种,机械化率超过70%,治沙效率提高5倍以上。六是全民治沙形成新格局,累计1.9万人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参与防沙治沙,发放劳动报酬约2.7亿元,人均增收1.4万元。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持续开展“我在家乡有棵树”“我在林场有棵树”尽责公益活动,接收捐款63万元,88万人(次)通过绿化造林、志愿服务等形式栽植苗木260万株。组建42人的三北治沙青年突击队,在一线治沙3000多亩。

二是资源保护全面加强。推行林长+检察长+警长+部门协同查处联动机制。全市划分资源管护责任区域893个,各级林长累计巡林巡草4万余次,3031名生态管护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巡护全覆盖。积极争取将乌中旗、乌后旗草原纳入了全区林草智慧化监管平台试点。毁林毁草集中整治圆满收官,1451个存量图斑全部完成整改处置,4.9万亩植被全部恢复。草原过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争取实施全区整建制禁牧试点,6个嘎查、1000余万亩草原整体划为禁牧区。推广“三个模式、十种办法”,创新托养、舍饲等方式,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草畜平衡指数控制在10%以下。

三是生态产业化实现新突破。加快推广“林+”模式(林光、林药、林草、林果、林禽等),大力发展肉苁蓉、酸枣等经济林产业,新建经济林示范园4个,新增经济林面积2.12万亩。开展肉苁蓉、葡萄酒、酸枣仁等深加工,苁蓉茶、胶囊、口服液,黄芪、枸杞保健饮品,酸枣仁助眠膏等产品受到市场青睐,年带动农牧民0.5万人参与务工,人均增收1.3万元。2025年全市林草产值预计达到40亿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7050.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03.45万元,增长15.27%,变动原因:本年项目增加,对应经费支出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5.05万元,增长4.2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7050.6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5099.4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460.62万元,增长10.71%,变动原因:本年项目增加,对应经费支出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3.年初结转和结余1951.1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4.3万元,减少1.73%,变动原因:本年度资金支付按项目进度支付,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17050.6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5097.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93.22万元,增长4.81%,变动原因:本年项目增加,对应经费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保持一致。

3.年末结转和结余1953.01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本年度专项资金支付根据项目进度支付。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84万元,增长0.94%,变动原因:本年度专项资金支付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5099.43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31.03万元,占91.6%;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3.96万元,占7.77%;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本年其他收入94.44万元,占0.63%。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5097.6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8367.78万元,占55.42%;

本年项目支出6729.82万元,占44.58%;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804.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62.39万元,增长17.17%,变动原因:新增上级项目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9.57万元,增长4.09%,变动原因:本年度项目增加,对应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828.84万元。与年初预算7991.89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73%。其中:

(一)科学技术(类)

科学技术类决算数为1032.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9.44万元。其中:

1.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年初预算0 万元,支出决算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对应项目,项目资金增加。

2.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1071.71 万元,支出决算100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存在人员变动,资金支出减少。

3.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对应项目,项目资金增加。

4.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对应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决算数为1646.8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10.0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0.81万元,支出决算3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存在退休人员死亡,资金支出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77.72万元,支出决算64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中途新增事业退休人员。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00.9万元,支出决算65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增加,机关养老缴费基数增加,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9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未做职业年金缴费,本年存在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需做实缴费。

5.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8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存在退休人员死亡需发放抚恤金,因此抚恤金增加。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27.43万元,支出决算2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增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基数增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类)

卫生健康类决算数为454.8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7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7.14万元,支出决算4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中途存在人员退休,导致基本医疗费用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45.98万元,支出决算23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中途存在人员退休,导致基本医疗费用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63.51万元,支出决算16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中途新基数核定医保导致医保费用增加。

(四)节能环保(类)

节能环保类决算数为4157.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103.71万元。其中:

1.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年初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3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对应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2.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50万元,支出决算200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对应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3.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0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对应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4.森林保护修复(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对应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5.森林保护修复(款)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1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根据项目进度支付资金。

6.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2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根据项目进度支付资金。

(五)农林水(类)

农林水类决算数为5791.2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67.97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存在人员变动,追加人员经费。

2.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47.92万元,支出决算82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存在人员变动,追加人员经费。

3.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3450.06万元,支出决算371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4.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对应项目经费增加。

5.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对应项目经费增加。

6.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13.5万元,支出决算7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对应项目经费增加。

7.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7.8万元,支出决算3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对应项目经费增加。

8.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4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对应项目经费增加。

9.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对应项目经费增加。

10.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104万元,支出决算65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对应项目经费增加。

(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决算数为44.4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68万元。其中:

1.工业和信息产业(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对应项目经费增加。

(七)住房改革(类)

住房改革类决算数为701.4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68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49.42万元,支出决算70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存在人员变动,对应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35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942.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86.18万元、津贴补贴1458.73万元、奖金83.25万元、绩效工资418.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1.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9.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8.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75万元、住房公积金701.45万元、离休费16.63万元、退休费661.74万元、抚恤金89.24万元、生活补助70.55万元。

(二)公用经费41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7.57万元、印刷费2.87万元、水费2.62万元、电费18.23万元、邮电费8.1万元、取暖费43.37万元、物业管理费44.66万元、差旅费3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19万元、维修(护)费6.67万元、会议费0.56万元、培训费6.41万元、公务接待费1.71万元、专用材料费1.59万元、专用燃料费1万元、劳务费6.5万元、委托业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63.4万元、福利费9.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34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8.8万元,支出决算27.9万元,完成预算的96.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6万元,支出决算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支出决算1.71万元,完成预算的61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精简三公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19万元,占0.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占93.19%;公务接待费支出1.71万元,占6.1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19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19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本年新增出国(境)支出,去蒙古国考察防火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保持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万元,接待24批次,189人次,开支内容: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人员费用;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保持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1173.9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80.14万元,增长97.7%,变动原因:本年增加对应项目,项目资金增加。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支出(款)“三北”工程建设(项)支出1113.59万元,主要是用于“三北”工程建设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支出。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60.38万元,主要是用于“三北”工程建设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预算安排项目17个,实施项目17个,完成项目17个,项目支出总金额5475.14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5475.1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27.59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0.07万元,增长18.67%,变动原因:本年度存在人员调动,对应人员经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3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6.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74.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7.8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7.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9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3%。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4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8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7个,二级项目17个,共涉及资金547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5年度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2025年自治区财政森林防火补助项目”、“2025年自然保护地补助项目”等1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5.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完成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能力以及资源管护能力不断提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025年度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2025年自治区财政森林防火补助项目”、“2025年自然保护地补助项目”等1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7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2025年度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项目样地和图斑监测,对湿地资源进行精确定位、精细保护和动态监管,对湿地资源真正有效的保护监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2.2025年自治区财政森林防火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项目样地和图斑监测,对湿地资源进行精确定位、精细保护和动态监管,对湿地资源真正有效的保护监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2025年自治区财政森林防火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项目样地和图斑监测,对湿地资源进行精确定位、精细保护和动态监管,对湿地资源真正有效的保护监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林草湿荒综合监测30万元内财资环【2025】551号

主管部门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29.9

29.9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0

29.9

29.9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强化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森林火灾受害率减少,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完成林草湿荒监测工作,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强化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样地数量

正向

等于

650

650

个

8

8

 

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数量

正向

等于

7664

7664

个

7

7

 

质量指标

林草湿荒监测工作完成情况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8

8

 

林草湿荒监测工作宣传情况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7

7

 

时效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正向

大于等于

85

85

%

5

5

 

监测工作验收及时性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5

5

 

成本指标

林草湿荒监测专用设备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0

29.9

万元

5

5

 

监测工作涉及单位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0

29.9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周边经济发展

定性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10

10

 

社会效益

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定性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10

10

 

生态效益

对林草湿荒生态环境影响

定性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5

5

 

可持续影响

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定性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项目涉及职工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85

85

%

10

10

 

总分

100

100.00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2025年度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5年度)

 

 

 

 

 

 

 

 

 

 

 

 

 

 

项目名称:林草湿荒综合监测30万元内财资环【2025】551号

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年   月   日

(盖章)


2025年度林草湿荒综合监测30万元内财资环【2025】551号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5〕551号)要求,下达我市林草湿荒综合监测30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强化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森林火灾受害率减少,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林草湿荒监测工作,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强化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自评的首要目的是评估项目是否按照既定目标的实施,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通过自评可以系统的回顾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总结成功经验和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林草项目实施能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增强工作透明度与责任感,促进林草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推动巴彦淖尔市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促进林草行业稳固发展。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年度调整金额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9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变动后预算数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9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29.9万元、执行率为100%,其中:财政拨款29.9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项目样地和图斑监测,对湿地资源进行精确定位、精细保护和动态监管,对湿地资源真正有效的保护监管。全年预算29.9万元,全年执行29.9万元。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部门整体预算资金的申请、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预算会计制度管理办法执行,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严格执行财务。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计划和预算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进行。定期自查实施进度以及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对项目实行专户管理,分帐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样地数量(个),目标值650,完成值650,分值8,得分8。

2)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数量(个),目标值7664,完成值7664,分值7,得分7。

(2)质量指标

1)林草湿荒监测工作完成情况(%),目标值90,完成值90,分值8,得分8。

2)林草湿荒监测工作宣传情况(%),目标值90,完成值90,分值7,得分7。

(3)时效指标

1)资金下达及时性(%),目标值85,完成值85,分值5,得分5。

2)监测工作验收及时性(%),目标值90,完成值90,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1)林草湿荒监测专用设备成本(万元),目标值30,完成值29.9,分值5,得分5。

2)监测工作涉及单位总成本(万元),目标值30,完成值29.9,分值5,得分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1)周边经济发展,目标值明显提升,完成值明显提升,分值10,得分10。

(6)社会效益

1)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目标值明显提升,完成值明显提升,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

1)对林草湿荒生态环境影响,目标值明显提升,完成值明显提升,分值5,得分5。

(8)可持续影响

1)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目标值明显提升,完成值明显提升,分值5,得分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项目涉及职工群众满意度(%),目标值85,完成值85,分值10,得分10。

4. 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优。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三)措施及办法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项目后续实施、资金优化的重要依据,针对性改进工作短板。严格按照林草项目管理及政务公开要求,依规在规定范围公开自评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保障项目绩效评价规范透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雨佳          联系电话:0478-8738009

GK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et
GK02-收入决算表.et
GK03-支出决算表.et
GK0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et
GK0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et
GK0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et
GK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et
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et
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et
GK10-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et
GK1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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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9-30 16:17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


 

 

 

 

 

 

2025年度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公开

 

 

 

 

 

 

 

 

 

批复时间:2026年8月31日

公开时间:2026年9月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和协调。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对造林情况及退耕还林项目进行监督核查。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组织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向自治区提出调整全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意见,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拟订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负责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市级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8.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产业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拟订林草沙产业和经济林发展规划和林草沙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林草沙产业和经济林结构调整,负责林草沙和经济林产业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商品林发展和利用。监督检查沙漠旅游、肉苁蓉、酿酒葡萄的栽培和加工利用,对森林生态旅游建设进行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木材及其制品的运输及经营加工监督检查。

9.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监督检查灾后治理及灾后植被恢复。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 以市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0.指导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相关行政执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和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监督公益林保护建设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12.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13.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14.管理临河区林业和草原工作。

15.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财科、人事科、资源科、草原科、保护地科、造林科、防火科、场圃科、产业科、机关党委。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巴彦淖尔市沙漠综合治理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监测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中心、巴彦淖尔市“三北”工程建设保护中心、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巴彦淖尔市乌北林业管护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6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9家,具体包括: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本级、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巴彦淖尔市沙漠综合治理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监测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中心、巴彦淖尔市“三北”工程建设保护中心、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巴彦淖尔市乌北林业管护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巴彦淖尔市沙漠综合治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监测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

巴彦淖尔市“三北”工程建设保护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9

巴彦淖尔市乌北林业管护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三、202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全市林草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林草生态建设保护,担当使命、奋力攻坚,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三北”攻坚战取得重要战果。年内争取到位投资27.11亿元,占全区五分之一,创历史新高。完成生态治理1046万亩(沙化土地760万亩、非沙化土地286万亩),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780万亩年度治理任务。圆满承办全国“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现场推进会。一是打造标志性战果,刘拐沙头黄河岸线流沙治理全面完成,入黄流沙由2022年的370万吨降到现在150万吨;乌兰布和沙漠东缘400里锁边防沙林带全线贯通,为保护河套平原、守护母亲河安澜发挥重要作用;光伏板下种植梭梭、四翅滨藜接种肉苁蓉等多模式生态治理,实现生态产业化可持续;乌梁素海湿地周边造林种草、巡护道路、智能管护、鸟类识别等基础设施和保护工程全面完成,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显著提升;巴音温都尔沙地锁边合龙、乌拉特千万亩退化草原修复筑牢绿色屏障2个标志性工程已完成70%以上治理任务,将于2026年全面完成。二是推广应用治理新模式,创新推广①“光伏+”模式【光伏+工程固沙(就地取材、机械化)+合作社(农牧民)、基层劳务合作队+灌木造林+中药材+林场+农牧民后续管护+农牧民利益联结】;②“退化草原修复+”模式【退化草原修复+合作社(农牧民)先建后补+农牧民后续管护+禁牧休牧草畜平衡+舍饲圈养+畜奶产品深加工+农牧民利益联结】;③“央地国企组建联合体+”模式(央地国企组建联合体+国有林场+农牧民利益联结+建管一体治沙模式);④“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零星沙丘治理+经济林+林果产品精深加工+农牧民利益联结)。产业化新模式带动全链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三是就地取材节本增效,固沙材料方面,2025年我市就地取材选用麦秸、芦苇、蒲草等固沙材料达4万吨,占柴草沙障70%以上,亩均节约成本百元以上。苗木需求方面,2025年新育苗4144.4亩、11489.8万株(乔木2538亩、2137.6万株,灌木1606.4亩、9352.2万株),可全部满足2026年造林需求。四是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强化,开展项目质量管理年专项行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北”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绘制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图,严把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三大关口。建立常态化巡回核查、督办、会商机制,7个包联组进驻旗县督战,组织审计、财政、发改等部门组成专项组,开展3轮巡回检查核查。聘请国家林草规划院适时开展质量核验和项目验收,及时补短板、强弱项。五是科技治沙取得新突破,推进实施防沙治沙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等项目2项(乌兰布和沙漠黄河岸线流沙综合治理技术示范、河套平原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集成技术与示范)。首次立项获批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光伏阵列遮阴对梭梭接种肉苁蓉的接种率、产量和品质的影响;长柄扁桃航天种质特性研究)。乌兰布和沙漠长柄扁桃栽培技术成果入选国家林草科技成果库。河套苹果梨获得自治区技术创新成果奖。自主研发压沙机械7种,机械化率超过70%,治沙效率提高5倍以上。六是全民治沙形成新格局,累计1.9万人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参与防沙治沙,发放劳动报酬约2.7亿元,人均增收1.4万元。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持续开展“我在家乡有棵树”“我在林场有棵树”尽责公益活动,接收捐款63万元,88万人(次)通过绿化造林、志愿服务等形式栽植苗木260万株。组建42人的三北治沙青年突击队,在一线治沙3000多亩。

二是资源保护全面加强。推行林长+检察长+警长+部门协同查处联动机制。全市划分资源管护责任区域893个,各级林长累计巡林巡草4万余次,3031名生态管护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巡护全覆盖。积极争取将乌中旗、乌后旗草原纳入了全区林草智慧化监管平台试点。毁林毁草集中整治圆满收官,1451个存量图斑全部完成整改处置,4.9万亩植被全部恢复。草原过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争取实施全区整建制禁牧试点,6个嘎查、1000余万亩草原整体划为禁牧区。推广“三个模式、十种办法”,创新托养、舍饲等方式,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草畜平衡指数控制在10%以下。

三是生态产业化实现新突破。加快推广“林+”模式(林光、林药、林草、林果、林禽等),大力发展肉苁蓉、酸枣等经济林产业,新建经济林示范园4个,新增经济林面积2.12万亩。开展肉苁蓉、葡萄酒、酸枣仁等深加工,苁蓉茶、胶囊、口服液,黄芪、枸杞保健饮品,酸枣仁助眠膏等产品受到市场青睐,年带动农牧民0.5万人参与务工,人均增收1.3万元。2025年全市林草产值预计达到40亿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7050.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03.45万元,增长15.27%,变动原因:本年项目增加,对应经费支出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5.05万元,增长4.2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7050.6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5099.4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460.62万元,增长10.71%,变动原因:本年项目增加,对应经费支出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3.年初结转和结余1951.1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4.3万元,减少1.73%,变动原因:本年度资金支付按项目进度支付,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17050.6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5097.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93.22万元,增长4.81%,变动原因:本年项目增加,对应经费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保持一致。

3.年末结转和结余1953.01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本年度专项资金支付根据项目进度支付。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84万元,增长0.94%,变动原因:本年度专项资金支付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5099.43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31.03万元,占91.6%;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3.96万元,占7.77%;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本年其他收入94.44万元,占0.63%。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5097.6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8367.78万元,占55.42%;

本年项目支出6729.82万元,占44.58%;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804.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62.39万元,增长17.17%,变动原因:新增上级项目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9.57万元,增长4.09%,变动原因:本年度项目增加,对应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828.84万元。与年初预算7991.89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73%。其中:

(一)科学技术(类)

科学技术类决算数为1032.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9.44万元。其中:

1.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年初预算0 万元,支出决算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对应项目,项目资金增加。

2.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1071.71 万元,支出决算100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存在人员变动,资金支出减少。

3.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对应项目,项目资金增加。

4.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对应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决算数为1646.8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10.0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0.81万元,支出决算3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存在退休人员死亡,资金支出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77.72万元,支出决算64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中途新增事业退休人员。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00.9万元,支出决算65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增加,机关养老缴费基数增加,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9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未做职业年金缴费,本年存在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需做实缴费。

5.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8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存在退休人员死亡需发放抚恤金,因此抚恤金增加。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27.43万元,支出决算2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增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基数增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类)

卫生健康类决算数为454.8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7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7.14万元,支出决算4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中途存在人员退休,导致基本医疗费用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45.98万元,支出决算23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中途存在人员退休,导致基本医疗费用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63.51万元,支出决算16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中途新基数核定医保导致医保费用增加。

(四)节能环保(类)

节能环保类决算数为4157.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103.71万元。其中:

1.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年初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3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对应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2.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50万元,支出决算200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对应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3.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0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对应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4.森林保护修复(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对应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5.森林保护修复(款)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1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根据项目进度支付资金。

6.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2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根据项目进度支付资金。

(五)农林水(类)

农林水类决算数为5791.2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67.97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存在人员变动,追加人员经费。

2.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47.92万元,支出决算82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存在人员变动,追加人员经费。

3.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3450.06万元,支出决算371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4.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对应项目经费增加。

5.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对应项目经费增加。

6.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13.5万元,支出决算7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对应项目经费增加。

7.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7.8万元,支出决算3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对应项目经费增加。

8.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4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对应项目经费增加。

9.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对应项目经费增加。

10.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104万元,支出决算65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对应项目经费增加。

(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决算数为44.4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68万元。其中:

1.工业和信息产业(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对应项目经费增加。

(七)住房改革(类)

住房改革类决算数为701.4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68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49.42万元,支出决算70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存在人员变动,对应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35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942.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86.18万元、津贴补贴1458.73万元、奖金83.25万元、绩效工资418.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1.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9.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8.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75万元、住房公积金701.45万元、离休费16.63万元、退休费661.74万元、抚恤金89.24万元、生活补助70.55万元。

(二)公用经费41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7.57万元、印刷费2.87万元、水费2.62万元、电费18.23万元、邮电费8.1万元、取暖费43.37万元、物业管理费44.66万元、差旅费3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19万元、维修(护)费6.67万元、会议费0.56万元、培训费6.41万元、公务接待费1.71万元、专用材料费1.59万元、专用燃料费1万元、劳务费6.5万元、委托业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63.4万元、福利费9.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34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8.8万元,支出决算27.9万元,完成预算的96.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6万元,支出决算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支出决算1.71万元,完成预算的61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精简三公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19万元,占0.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占93.19%;公务接待费支出1.71万元,占6.1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19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19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本年新增出国(境)支出,去蒙古国考察防火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保持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万元,接待24批次,189人次,开支内容: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人员费用;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保持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1173.9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80.14万元,增长97.7%,变动原因:本年增加对应项目,项目资金增加。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支出(款)“三北”工程建设(项)支出1113.59万元,主要是用于“三北”工程建设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支出。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60.38万元,主要是用于“三北”工程建设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预算安排项目17个,实施项目17个,完成项目17个,项目支出总金额5475.14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5475.1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27.59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0.07万元,增长18.67%,变动原因:本年度存在人员调动,对应人员经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3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6.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74.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7.8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7.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9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3%。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4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8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7个,二级项目17个,共涉及资金547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5年度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2025年自治区财政森林防火补助项目”、“2025年自然保护地补助项目”等1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5.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完成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能力以及资源管护能力不断提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025年度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2025年自治区财政森林防火补助项目”、“2025年自然保护地补助项目”等1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7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2025年度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项目样地和图斑监测,对湿地资源进行精确定位、精细保护和动态监管,对湿地资源真正有效的保护监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2.2025年自治区财政森林防火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项目样地和图斑监测,对湿地资源进行精确定位、精细保护和动态监管,对湿地资源真正有效的保护监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2025年自治区财政森林防火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项目样地和图斑监测,对湿地资源进行精确定位、精细保护和动态监管,对湿地资源真正有效的保护监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林草湿荒综合监测30万元内财资环【2025】551号

主管部门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29.9

29.9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0

29.9

29.9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强化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森林火灾受害率减少,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完成林草湿荒监测工作,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强化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样地数量

正向

等于

650

650

个

8

8

 

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数量

正向

等于

7664

7664

个

7

7

 

质量指标

林草湿荒监测工作完成情况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8

8

 

林草湿荒监测工作宣传情况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7

7

 

时效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正向

大于等于

85

85

%

5

5

 

监测工作验收及时性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5

5

 

成本指标

林草湿荒监测专用设备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0

29.9

万元

5

5

 

监测工作涉及单位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0

29.9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周边经济发展

定性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10

10

 

社会效益

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定性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10

10

 

生态效益

对林草湿荒生态环境影响

定性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5

5

 

可持续影响

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定性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项目涉及职工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85

85

%

10

10

 

总分

100

100.00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2025年度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5年度)

 

 

 

 

 

 

 

 

 

 

 

 

 

 

项目名称:林草湿荒综合监测30万元内财资环【2025】551号

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年   月   日

(盖章)


2025年度林草湿荒综合监测30万元内财资环【2025】551号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5〕551号)要求,下达我市林草湿荒综合监测30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强化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森林火灾受害率减少,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林草湿荒监测工作,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强化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自评的首要目的是评估项目是否按照既定目标的实施,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通过自评可以系统的回顾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总结成功经验和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林草项目实施能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增强工作透明度与责任感,促进林草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推动巴彦淖尔市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促进林草行业稳固发展。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年度调整金额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9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变动后预算数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9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29.9万元、执行率为100%,其中:财政拨款29.9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项目样地和图斑监测,对湿地资源进行精确定位、精细保护和动态监管,对湿地资源真正有效的保护监管。全年预算29.9万元,全年执行29.9万元。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部门整体预算资金的申请、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预算会计制度管理办法执行,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严格执行财务。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计划和预算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进行。定期自查实施进度以及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对项目实行专户管理,分帐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样地数量(个),目标值650,完成值650,分值8,得分8。

2)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数量(个),目标值7664,完成值7664,分值7,得分7。

(2)质量指标

1)林草湿荒监测工作完成情况(%),目标值90,完成值90,分值8,得分8。

2)林草湿荒监测工作宣传情况(%),目标值90,完成值90,分值7,得分7。

(3)时效指标

1)资金下达及时性(%),目标值85,完成值85,分值5,得分5。

2)监测工作验收及时性(%),目标值90,完成值90,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1)林草湿荒监测专用设备成本(万元),目标值30,完成值29.9,分值5,得分5。

2)监测工作涉及单位总成本(万元),目标值30,完成值29.9,分值5,得分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1)周边经济发展,目标值明显提升,完成值明显提升,分值10,得分10。

(6)社会效益

1)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目标值明显提升,完成值明显提升,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

1)对林草湿荒生态环境影响,目标值明显提升,完成值明显提升,分值5,得分5。

(8)可持续影响

1)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目标值明显提升,完成值明显提升,分值5,得分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项目涉及职工群众满意度(%),目标值85,完成值85,分值10,得分10。

4. 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优。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三)措施及办法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项目后续实施、资金优化的重要依据,针对性改进工作短板。严格按照林草项目管理及政务公开要求,依规在规定范围公开自评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保障项目绩效评价规范透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雨佳          联系电话:0478-87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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