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发布时间: 2026-09-30 16:06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
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是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1.承担着宣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政策法规;
2.负责林业和草原生产建设任务;
3.负责森林草原资源保护;
4.负责乌拉山次生林和自然保护区林草资源保护、天保工程和公益林补偿工作、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和乌拉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等。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分为办公室、业务室、自然保护区管理办、财务室、护林队、桦背队、新树种造林试验推广基地、针叶树驯化试验基地经济林引种示范基地。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无下属二级单位。详细情况见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林草资源保护。一是结合乌拉山林区森林资源分布现状,打破传统管护模式,构建“空间精准划分、责任层层压实”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科学设置管护点16个,精准划分55个管护责任区,实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区划到人”。二是优化巡护机制,细化巡护网格,明确护林员岗位职责和巡护范围,人均月巡护20余次,全年累计巡护时长2920-3650小时。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全员值班到岗,确保林区管护无盲区、无死角。三是依托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全面提升护林员上线率,逐步规范开展巡护流程。
2.紧盯森林草原防火。一是以“防风险、保安全”为目标,全年召开安全生产暨防火工作会议12次,制定了《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培训14次、演练2次,全面提升了防火队员安全知识储备和防火器具的规范使用。二是护林员每月巡护20余次,严格排查安全生产、防火隐患,防火戒严期、祭山活动等关键节点安排专人现场值守,按时汇报值守情况,守住“零火情”底线。三是全年签订防火责任状681份,累计开展防火宣传10次,出动人员90人次,发放宣传用品10000余份、防火宣传材料5000余份,悬挂防火条幅100余幅、防火彩旗300余面。
3.全面加强监督管理。一是为切实保障禁牧工作实现“退得出、禁得住、不反弹”的目标,对核心禁牧区域实行“早晚双巡”。对常住牧民及阶段性放牧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完善牧民档案,针对性开展入户宣传,提升牧民政策知晓率与配合度。二是持续加大违规违法行为监管力度,累计排查发现违规违法问题43起(其中盖房3起、修路2起、偷拉砂石33起、违规开地1起、违规治理2起、截水工程1起、偷盗柏树1起),并及时上报旗公安局、地方派出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市林草局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有效防范和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三是协调旗公安局在桦背口设立乌拉山自然保护区警务室,派驻2名警务人员,专职负责林区治安工作。
4.扎实推进重点项目。累计实施重点项目8个,其中森林防火项目3个,维修桦背水毁防火道路3759米,建设河道拦河坝、挡水坝723处,清理防火隔离带3100米,设置防火道路警示柱234个,清理可燃物75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2个,完成虫类有害生物防治14000亩,鼠类有害生物6000亩;森林保护修复补偿项目1个,用于发放人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管护能力建设;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及植被恢复项目1个,完成虫类有害生物防治4000亩,鼠类有害生物6000亩;自治区财政自然保护地补助项目1个,聘请第三方编制完成《内蒙古乌拉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制作宣传材料3760份。
5.持续深化宣传引导。一是向乌拉山林区内的农牧民发放林草法规告知书和宣传挂历300余份,通过对200余户牧民逐一走访,发放200份《禁牧宣传单》,开展禁牧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受益人群10000余人。二是依托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内蒙古自治区第44个“爱鸟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三是积极开展《民法典》与生物多样性宣传,发放资料200余份。
6.健全林长制运行机制。一是推动林长制从“建起来”向“用起来”转变,制定《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巡林频次、内容及要求,规范巡林记录;年内召开林长工作会议3次,开展林长制培训1次,覆盖50余人,切实提升林长履职能力。二是定期对林长巡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巡林不到位、记录不规范的林长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7.提升病虫害防控能力。一是定期开展病虫害普查,组织专业力量深入林区一线,完成额尔登拉格、白彦花镇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和秋季普查任务。二是配合市林草局、乌拉特前旗林草局开展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专项培训,有效提升基层人员的松树钻蛀类害虫识别鉴定能力和规范操作水平。
8.有序推进造林抚育。一是引入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工扩繁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崖柏幼苗804株,在桦背作业区、南园子开展迁地保护与适应性栽培实验,通过对幼苗逐一编号、专人记录生长数据,为崖柏保护与推广提供科学依据。同时结合气候特点及崖柏生长习性,科学制定了“穿衣戴帽”保暖御寒的防寒措施,确保崖柏幼苗安全过冬。二是南北园子完成果树嫁接4000株、果树修剪1000株、修剪行道树500株、清理杂树220亩、除草150亩、配套滴灌管道500亩,全面提升林木质量。
9.全面落实其他工作。一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将南园子培育的4700余株优质树苗移栽给市农牧局、汇丰街道开源社区、乌拉特前旗林草局及白彦花镇周边乡镇,助力乡村振兴。二是对2021年实施的经济林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围绕项目实施情况、档案建设及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及工作报告。三是扎实推进全市国有林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针对辖区内1826.99亩耕地,全面调查核实,针对性制定了处置方案。其中耕地保护红线内7.73亩无需整改;红线外466.38亩(现地为林地,因“国土三调”划为耕地),正协调旗自然资源局更正为林地;红线外1352.88亩(1998年前开垦的牧民房前屋后饲草料地或蔬菜地),正对接所属乡镇苏木出具证明。四是“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制定了《关于对鄂尔多斯市造林总场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组建专项工作组,对党建引领、土地监管、资源保护、项目实施、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等方面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制定整改方案,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及时更新内控制度中的差旅报销标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3254.2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305.86万元,增长 67.02%,变动原因:项目资金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9.08万元,增长16.0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3254.2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400.7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49.08万元,增长23.01%,变动原因:本年项目资金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853.4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3254.2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400.7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449.08万元,增长 23.01%,变动原因:本年项目资金减少。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853.43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及公益林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400.7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340.40万元,占 97.4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0.38万元,占 2.5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400.7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798.38万元,占 33.26%;
项目支出 1602.40万元,占 66.74%;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3254.2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305.86万元,增长 67.02%,变动原因:项目资金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49.08万元,增长16.01%,变动原因:本年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340.40万元。与年初预算 1094.9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213.7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0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0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278.8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17.8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60.92万元,支出决算11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领取抚恤金人员。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10.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0.1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148.9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7.39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41.57万元,支出决算14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798.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98.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 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542.0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7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资本性支出 7.64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4.09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与预算一致。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开支。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无变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开支;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开支。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无变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60.3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60.38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支付乌拉山林场营房及物资储备库工程款。其中:
(一)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0.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乌拉山林场营房及物资储备库工程款。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无开支。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类型为公益二类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7.0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3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9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9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护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0个,资金1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 60.3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提前下达2025年天保工程社会保险”、“提前下达2025年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较好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1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提前下达2025年天保工程社会保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49.7万元,执行数为14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管护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完成值良好,社会保险参保率完成值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中心职工人数较多,保险缴纳存在时效性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社保的时效性。
2.提前下达2025年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77.8万元,执行数为57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实施成效显著,全面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保护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生态效益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明显,管理人员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管护人员普遍年龄偏大,对管护先进设备操作不熟练。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管护员年轻化,持续提升保护和管理能力。
3.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63.5万元,执行数为350.74万元,完成预算的75.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项目数量2个,国有国家级公益林个数1个,天然林蓄积量增长情况,持续增长国有林保护修复得到有效保护。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尚有112.76万元。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4.2025年第二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9.94万元,执行数为18.15万元,完成预算的91.0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促进林农就业明显增加,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明显促进,林草资源监督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尚有1.79。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5.2025年自然保护地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9万元,执行数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促进林农就业增收明显改普,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多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资金影响,保护工作受限。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项目预算,优化自然保护工作。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提前下达2025年天保工程社会保险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艳琴 联系电话:0478-3626219-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