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和协调。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对造林情况及退耕还林项目进行监督核查。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组织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向自治区提出调整全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意见,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拟订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负责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市级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8.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产业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拟订林草沙产业和经济林发展规划和林草沙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林草沙产业和经济林结构调整,负责林草沙和经济林产业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商品林发展和利用。监督检查沙漠旅游、肉苁蓉、酿酒葡萄的栽培和加工利用,对森林生态旅游建设进行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木材及其制品的运输及经营加工监督检查。
9.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监督检查灾后治理及灾后植被恢复。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 以市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0.指导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相关行政执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和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监督公益林保护建设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12.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13.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14.管理临河区林业和草原工作。
15.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管理,承担宣传、保密、档案、督查、信访、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
(2)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聘、考核评价、教育培训和出入境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专家及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3)治沙造林科。拟订全市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政策,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综合管理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
(4)森林资源管理科: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组织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资源。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和征占用林地审批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监督管理木材市场及其产品。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森林行政执法工作。
(5)草原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市草原生态保护监督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处置破坏草原重大案件。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对各类征占用草原行为进行管理审批,组织开展草原功能区划定工作。监督管理草原旅游相关工作。拟订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防沙治沙规划。指导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指导草原休牧、轮牧工作,组织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草原鼠兔病虫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预测预警。组织开展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负责退牧还草、草原奖补等政策落实和兑现工作。指导基层草原站的建设和管理。
(6)保护地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拟订湿地资源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等工作。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经营利用进行管理审批。研究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起草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发展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地旅游开发。
(7)改革发展和产业科:组织指导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沙产业及经济林产业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林草沙产业和经济林结构调整,监督生态沙漠旅游,监督管理肉苁蓉、酿酒葡萄等沙产业发展的加工利用。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行业管理。承担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8)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重点生态工程和项目实施。编制下达年度生产计划。参与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申报并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开展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部门预算、统计信息、审计稽査、国有资产管理、机关财务保险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9)森林草原防火科:拟订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和火源管控。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林业草原安全生产。
(10)场圃种苗管理科: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监督检验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即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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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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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林草生态治理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抢时间、抓质量、赶工期,能多干就多干,目前已完成林草生态建设390.545万亩(防沙治沙面积289.38万亩),其中新治理226.28万亩(乔木造林0.62万亩、灌木造林32.88万亩、封山育林2.87万亩、人工种草73.55万亩、飞播种草103.96万亩、工程固沙+灌木造林7.09万亩、工程固沙5.31万亩),巩固成果164.27万亩(中幼林抚育42.92万亩、退化林修复2.795万亩、退化草原修复8.55万亩、草原改良24.14万亩、围栏封育85.865万亩),完成年初全市林草生态治理计划300万亩的130.2%,完成自治区下达防沙治沙160万亩任务的180.9%。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布局了4个片区,6个治理项目区,异地治理20.325万亩任务全部完成。套内零星沙丘完成3.65万亩年度任务。建成5个森林乡镇,74个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1个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
二是争取国家投资创历史新高。积极争取到“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2024-2026年)项目15个,建设任务2067.45万亩,投资81.83亿元(“双重”项目2个,建设任务170.13万亩,投资2.28亿元。“三北”项目13个,建设任务1897.32万亩,投资79.55亿元)。2024年,已下达“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14个,资金28.66亿元,占全区五分之一,是2023年年度投资的4.7倍,创历史新高。
三是多措并举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聚焦重点、集中力量,探索创新防沙治沙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总结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三北”工程攻坚战纵深推进。大力推广应用治理模式,在总结提升“磴口模式”基础上,创新了“林+”模式,即林果、林草、林光、林药、林禽、林旅等;光伏+治沙+梭梭(四翅滨藜)+中药材(苁蓉、锁阳等)+企业(合作社)+农牧民利益联结;工程固沙+灌木造林+经济林+林下经济+湿地保护修复+沙漠旅游+农牧民利益联结;套区“渠林路田”防护林;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零星沙丘治理+经济林+林果产品精深加工;林场+育苗+经济林+抗旱树种草种试验示范+可持续经营等6种治理模式,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促进了群众增收,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赢。打造示范精品工程,紧紧围绕沙区上下风口、沙源区、路径区及沙患、水患、盐渍化、农田防护林、草原超载过牧、河湖湿地保护等问题,打造了刘拐沙头黄河岸线流沙治理一号高地、沙化联防联治、乌兰布和沙漠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渠林路田”防护林建设、风电光伏+生态治理、肉苁蓉酸枣等沙草产业深加工、套内零星沙丘治理、乌拉特草原保护修复、先建后补和“以工代赈”项目参与方式、全国防沙治沙试点林场等示范点,推进生态建设,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强化政策驱动,出台《巴彦淖尔市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十条措施》。制定《巴彦淖尔市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奖励办法》,市政府拿出2000万元对旗县区、合作社、农牧民等予以奖励。成立市级“三北”工程建设保护中心,集中力量推动工程建设。联防联治协同治沙,统筹施治,实行沙漠边缘和腹地、上风口与下风口、沙源区与路径区综合治理。我市与包头、鄂尔多斯、乌海、阿拉善共同签署《联防联治合作协议》,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形成区域联防联治新格局。打造乌兰布和沙漠刘拐沙头一号高地,现已完成沿河岸线11公里长、6公里宽的乔木“挡沙墙”、灌木“阻沙带”、种草“阻沙网”的治理任务。就地取材节本增效,在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中,依托市场化手段增强全社会主人翁意识,通过培育种苗、秸秆利用、研发机械、投工投劳等方式,吸引农牧民广泛参与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发展本地育苗4690亩、1.84亿株,收储麦草4000吨促进农牧民亩均增收150元,带动周边群众5000多人就近务工,日均收入200元以上,既就地取材降低成本,又带动就业增加收入。指导市内企业自主研制8种压沙机械,积极推广应用治沙全程机械化作业,全市治沙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较传统人工治沙效率提高5倍以上,成本降低75%。坚持全民治沙,引进绿基会、蚂蚁森林、大众汽车集团等社会组织和华能等企业参与防沙治沙,投资42541万元,完成治理29.6万亩。完善“以工代赈”机制,鼓励农牧民参与防沙治沙,目前有合作社15个、企业42家、农牧民2万名参加到工程建设中,农牧民人均增收1.5万元(以工代赈务工1万元、项目管护2000元、出售种苗沙障物资材料500元、先建后补2500元)。乌后旗以“先建后补”方式完成“三北”项目灌木造林21.34万亩,资金8109万元,参与农牧民亩均补助380元。全市开展义务植树活动,5万余名干部群众共栽植各类苗木120多万株,创新开展“我在家乡有棵树”“我在林场有棵树”义务植树尽责公益活动,2万多人参与,共接收各类捐助30多万元。强化科技治沙,实施国家林草局“三北”工程攻坚战科研“揭榜挂帅”项目4项,与中国林科院共同建设4个科技高地,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3项。编写印发《黄河“几字弯”攻坚战适用技术手册》。审定通过自治区林木良种2个,发布自治区地方技术标准5项、2项成果入选国家林草局发布的“三北”地区重点推广林草科技成果名单。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科技项目18项。河套防沙治沙特色经济林果产业创新团队入选第五批“河套英才”工程。推动产业治沙,加快林草沙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进程,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发展肉苁蓉、酿酒葡萄、中药材、林果等产业。打造从基地种植、生产加工、技术研发、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到终端会员等一体化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研制生产加工肉苁蓉胶囊、口服液,苁蓉酒,苹果汁饮品,葡萄酿酒,酸枣膏等深加工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天赋河套”公用品牌。大力支持光伏+梭梭+四翅滨藜+柠条等生态产业发展。坚持依法治沙,全系统150人分批次参加国家“三北”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培训班,切实提高了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招投标,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北”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全程加强项目实施、监理、验收管理。鼓励以工代赈,组织法律顾问制定统一劳务合同模板,企业与农牧民依法签订用工合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743.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8.9万元,增长50.37%,变动原因: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28.2万元,减少25.2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743.2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851.0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916.45万元,减少33.11%,变动原因:本年项目支出减少、存在人员调动。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保持一致。
3.年初结转和结余892.1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75万元,减少1.3%,变动原因:本年度资金支付进度加快,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2743.2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816.9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962.34万元,减少34.63%,变动原因:本年项目支出减少、存在人员调动。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保持一致。
3.年末结转和结余926.31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行政运行、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4.13万元,增长3.83%,变动原因:人员存在调动、本年度专项资金支付根据项目进度支付,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851.09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3.65万元,占97.44%;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47.44万元,占2.56%。

图1.收入决算图(可以饼图列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816.96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452.2万元,占24.89%;
本年项目支出1364.76万元,占75.11%;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可以饼图列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670.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8.89万元,增长34.4%,变动原因: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55.9万元,减少26.36%,变动原因: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存在人员调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803.65万元。与年初预算1751.8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95.3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5.8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6.6万元,支出决算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2024年不存在人员变动,人数无变动。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4.73万元,支出决算2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在职人员存在人员调动。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5.71万元,支出决算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我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人,支付抚恤金。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2.49万元,支出决算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在职人员存在人员调动。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23.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2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4.68万元,支出决算1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在职人员存在人员调动。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保险(项)。年初预算9.16万元,支出决算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在职人员存在人员调动。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11.9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94万元。其中:
1.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年初预算7万元,支出决算1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专项资金增加。
(四)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1646.3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3.59万元。其中:
1.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67.23万元,支出决算29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存在在职人员增资。
2.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4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专项资金增加。
3.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11万元,支出决算1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专项资金增加。
4.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48万元,支出决算4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专项资金根据工作进度支付资金。
5.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 1118.99万元,支出决算112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专项资金增加。
6.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6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专项资金增加。
7.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167.57万元,支出决算16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专项资金根据工作进度支付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6.4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28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8.69万元,支出决算2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存在在职人员调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438.89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91.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7.87万元、津贴补贴79.8万元、奖金12.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67万元、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6万元、住房公积金26.41万元、退休费46.6万元、抚恤金22.7万元、生活补助5.52万元。
(二)公用经费47.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04万元、水费0.29万元、电费2.13万元、邮电费2.75万元、取暖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94万元、差旅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74万元、工会经费3.48万元、福利费0.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364.7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2.39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17万元、咨询费0.6万元、差旅费54.03万元、维修(护)费4.92万元、租赁费5.98万元、培训费6.78万元、专用材料费0.43万元、专用燃料费17.52万元、委托业务费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24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1004.59万元(基本建设)。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853.7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39.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67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127.78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15.42万元、大型修缮10.3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2.06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25万元,支出决算6.2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5万元,支出决算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预算0.75万元,支出决算 0.74万元,完成预算的98.67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公务接待费比预算数减少0.01万元,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勤俭节约的要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占88.14%;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占11.8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保持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5.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与上年决算相比保持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74 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74 万元,接待 5 批次, 56人次,开支内容:接待各类上级调研、检查工作;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 万元,接待0 批次, 0 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保持一致。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7.7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1.52万元,增长31.8%,变动原因:存在人员调动,公用经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6.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3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7 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7 个,二级项目 17 个,共涉及资金 136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 0 万元。
组织对“2024年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补助”、“2024年林草湿荒补助”、“2024年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等17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364.76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024年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补助”、“2024年林草湿荒补助”、“2024年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等 1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 0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7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94 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4.94万元,完成预算的49.4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能力以及资源管护能力不断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2024年林草湿荒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1万元,执行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项目样地和图斑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2024年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6 分。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6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草种繁育基地巩固提升,提高资源管护管理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
项目名称 |
提前下达2024自治区财政草种繁育基地建设4万 |
||||||||||
|
主管部门 |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4 |
0.64 |
10 |
16 |
1.6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4 |
0.64 |
—— |
16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完成草种繁育基地巩固提升,提高资源管护管理能力。 |
完成草种繁育基地巩固提升,提高资源管护管理能力。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暂无 |
定性 |
|
无 |
无 |
|
8 |
8 |
|
|
没有 |
定性 |
|
无 |
无 |
|
7 |
7 |
|
|||
|
质量指标 |
暂无 |
定性 |
|
无 |
无 |
|
8 |
8 |
|
||
|
没有 |
定性 |
|
无 |
无 |
|
7 |
7 |
|
|||
|
时效指标 |
没有 |
定性 |
|
无 |
无 |
|
5 |
5 |
|
||
|
暂无 |
定性 |
|
无 |
无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草种繁育巩固提升基地 |
正向 |
等于 |
200 |
200.00 |
元/亩 |
8 |
8 |
|
||
|
没有 |
定性 |
|
无 |
无 |
|
2 |
2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暂无 |
定性 |
|
无 |
无 |
|
2 |
2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林草资源监督管理能力 |
定性 |
|
明显提升 |
明显提升 |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生态环境改善 |
定性 |
|
明显改善 |
明显改善 |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草种供给能力 |
定性 |
|
持续提升 |
持续提升 |
|
8 |
8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涉及职工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1.6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提前24年林草湿荒综合监测(11万)(内财资环〔2023〕1720号) |
||||||||||
|
主管部门 |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 |
11 |
11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 |
11 |
11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项目样地和图斑监测。 |
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项目样地和图斑监测。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保障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7 |
7 |
|
|
项目完成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8 |
8 |
|
|||
|
质量指标 |
项目达标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7 |
7 |
|
||
|
资金支出合规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8 |
8 |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支付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1 |
11.00 |
万元 |
5 |
5 |
|
||
|
成本控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监测能力有效提升 |
定性 |
|
提升 |
提升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环境有效改善 |
定性 |
|
改善 |
改善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周边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提前下达2024自治区自然保护地补助10万 |
||||||||||
|
主管部门 |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10 |
4.94 |
10 |
49.4 |
4.94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10 |
4.94 |
—— |
49.4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能力以及资源管护能力不断提升。 |
完成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能力以及资源管护能力不断提升。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自然保护地个数 |
正向 |
等于 |
1 |
1.00 |
个 |
12 |
12 |
|
|
暂无 |
定性 |
|
无 |
无 |
|
3 |
3 |
|
|||
|
质量指标 |
暂无 |
定性 |
|
无 |
无 |
|
8 |
8 |
|
||
|
没有 |
定性 |
|
无 |
无 |
|
7 |
7 |
|
|||
|
时效指标 |
没有 |
定性 |
|
无 |
无 |
|
5 |
5 |
|
||
|
暂无 |
定性 |
|
无 |
无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暂无 |
定性 |
|
无 |
无 |
|
5 |
5 |
|
||
|
没有 |
定性 |
|
无 |
无 |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没有 |
定性 |
|
无 |
无 |
|
2 |
2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林草资源监督管理能力 |
定性 |
|
明显提升 |
明显提升 |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生态环境改善 |
定性 |
|
明显改善 |
明显改善 |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
定性 |
|
持续改善 |
持续改善 |
|
8 |
8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涉及职工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4.94 |
|
||||||||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2024年自治区财政森林防火补助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94.3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度)
项目名称: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森林防火补助27万
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年 月 日
(盖章)
2024年度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森林防火补助27万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3〕1949号),提前下达我局2024年自治区财政林业草原森林防火补助27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不发生人为重特大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安全.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不发生人为重特大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安全。
(三)偏差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绩效自评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为提升我部门的预算管理水平,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支出责任,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制度的建设和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下一步安全、高效使用林草项目资金,更好的完成年度任务提供重要依据。通过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可以使决策层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社会经济效益情况,达到对项目的绩效评价,以促进各相关业务单位选择好项目、管理好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单位的管理水平,合理使用预算。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年度调整金额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变动后预算数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16.87万元、执行率为62.48%,其中:财政拨款16.8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完成提升草原防火科技水平,不断推进火情监测能力建设,提升草原防火管理水平。全年预算27万元,全年执行16.87万元,资金执行率62.48%,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不发生人为重特大森林、火灾,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项目建设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涉及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9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加,公众防火意识增强,增强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提升林草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计划和预算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进行。定期自查实施进度以及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对项目实行专户管理,分帐核算。
(一)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1)开展防火相关培训(次),目标值1,完成值1,分值8,得分8。
(2)购置防火机具(批),目标值1,完成值1,分值7,得分7。
2.质量指标
(1)森林火灾受害率(‰),目标值0.9,完成值0.9,分值8,得分8。
(2)草原火灾受害率(‰),目标值2,完成值2,分值7,得分7。
3.时效指标
(1)重大森林火灾防控及时性(%),目标值100,完成值100,分值5,得分5。
(2)重大草原火灾防控及时性(%),目标值100,完成值100,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1)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补助标准(元/公里),目标值2000,完成值2000,分值5,得分5。
(2)森林防火有关费用(万元),目标值27,完成值16.87,分值5,得分3.12。
(二) 效益指标
5.经济效益指标
(1)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目标值有效,完成值有效,分值8,得分8。
6.社会效益指标
(1)林草资源监督管理能力,目标值明显提升,完成值明显提升,分值7,得分7。
7.生态效益指标
(1)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生态环境改善,目标值明显改善,完成值明显改善,分值8,得分8。
8.可持续影响指标
(1)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目标值持续影响,完成值持续影响,分值7,得分7。
(三) 满意度指标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项目涉及职工群众满意度(%),目标值90,完成值90,分值10,得分10。
(四) 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4.37分,等级为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单位将提升预算项目管理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思想认识,将绩效自评融入到绩效管理的整个过程,提高绩效自评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地设置预算绩效指标,积极推动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使有限的预算资金产生更大的效益。
(二)措施及办法。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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