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决算公开
批复时间: 2025 年 08 月 09 日
公开时间: 2025 年 09 月 25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是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公 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1.承担着宣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政 策法规;
2.负责林业和草原生产建设任务;
3.负责森林草原资源保护;
4. 负责乌拉山次生林和自然保护区林草资源保护、天保工程 和公益林 补偿工作、 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和乌拉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等。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分为办公室、 业务室、 自然保护区管理办、财务室、护林队、桦背队、新树种造林试验 推广基地、针叶树驯化试验基地经济林引种示范基地。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 2024 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 预算单位共计 1 家,无下属二级单位。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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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造林及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南北园基地共清理枯死树3000余株;补栽国槐1250株;种植桧柏1500株;修剪果树110亩;维修低压管道两处;进行抚育和病虫害防治1000亩;并对行道树进行修剪整形。经调查,桧柏、国槐造林成活率均达到90%以上。
二是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
1、按照乌拉山林区的森林资源分布现状,共设置管护点16个,划分55个管护责任区,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区划到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广应用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的通知》,在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上上传了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104人,目前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正在提高护林员上线率,督促护林员按时开展巡护并做好事件上报工作。
2、在桦背等重点地区安排护林员24小时值班,在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等重点节假日,全体护林员取消节假日,在林区开展巡护工作。
通过卫片影像对比与经验判读,完成了对2021年国土变更疑似图斑、2022年林草湿地变化图斑、2023年林草湿地变化图斑的属性研判。
4、深入小庙沟,实地对当地镇政府修建的道路进行了外业核查工作,对图版进行了仔细核对,确保现地情况与佐证材料的一致性。
5、对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放牧行为通过张贴禁牧通知、宣传海报,发放禁牧宣传单加强舆论宣传。对偷盗砂石及滥砍滥伐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
6、对1000多个油松图斑进行实地调查,调查松材线虫情况。
三是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
1、加强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安全意识。成立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危旧房屋、职工生活设施、仓库等重点建筑排查;加大林区的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召开安全生产安排部署会议。
2、制定了《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和组织机构、防火工作巡查台账和防火工作制度。组建专业半专业防灭火队伍,在各管护站点展开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防灭火实战演练1次;与乌拉特前旗,乡镇、苏木、嘎查、企业和个人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通过对牧民进行防火宣传、禁牧宣传、签订防火责任状加强广大牧民的防火意识;重点林区道路设立检查站,重要交通要道悬挂宣传横幅,林区主要路口、路边及重点防火区域修建刷新永久性宣传牌,设置护栏警示过往群众。
3、为预防火灾、破坏林木以及安全隐患的发生,对入山流动人员严格管理,特别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禁止因公务以外的闲散人员入内。通过人员巡护和防火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好乌拉山林区森林资源防火、防盗、禁牧和病虫害防治等保护工作。
4、对桦背重点水毁地段12公里的防火道路多次进行维修加固,维修桦背核心区防火隔离带10公里。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及防火演练工作。
6、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制定《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2024年安全生产预案》《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
四是林长制工作
制定《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林长制考核方案》《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林长制考核细则》,建立林长制工作台帐,设立林长制体系、划定责任区、完善责任体系。推进使用内蒙古自治区林长制综合管理系统,完成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管护责任区两级林长信息录入,推进使用护林员巡护APP,充分利用林长制APP、护林员巡护APP开展巡林工作。
五是工程项目方面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程。管护人员培训、公益林监测、档案建设、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林间空地补植补造等工作。
2.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按期完成天保工程职工五险的缴纳工作。
3、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补助项目,维修桦背清水沟段、后梁西马房到仁仁脑包段防火通道,清理存在防火安全隐患的南、北园子杂草杂树。
4、2024年森林防火补助(提前批)项目,维修小庙东沟、小庙西沟、白音不浪沟的防火通道;新建小庙东沟1550米,小庙西沟1500米防火通道。
5、2024年森林防火补助(非直达资金部分)项目,建设桦背防火蓄水池,印制防火宣传方面的资料、条幅、抽纸、纸杯等。
6、2022-2023年度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及植被恢复项目,乌拉山林区沙德盖6179亩榆树进行虫害治理。
7、2023年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间空地补植补造项目,对南园子和北园子25亩林间空地进行植树造林,品种桧柏。
8、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抚育项目,在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南园子、北园子内实施森林抚育,总面积1000亩,包括浇水、除草、修枝(或清理枯死木、杂树)、病虫害防治等。
9、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在乌拉山林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共5000亩。发生的虫害主要为松毛虫、青杨天牛、白杨透翅蛾、天幕毛虫等。
10、开展崖柏迁地保护及适应性栽培研究项目,2024年8月15日,为加强崖柏迁地保护研究,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签订柏迁地保护及适应性栽培研究项目合作协议,将1200株崖柏幼苗移交给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山进行适应性栽培。为了更好测试崖柏的迁地保护和适应能力,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研团队经过科学“会诊”后,在乌拉山优选4个实验地点开展崖柏的迁地保护与适应性栽培试验。
六是宣传工作
开展了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活动,为老百姓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530余份,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有奖竞答。
开展了爱鸟护鸟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共计6000余份,同时,为大家讲解了爱鸟护鸟的相关知识及保护鸟类的重要性。
协同护林队工作人员向保护区内的工作人员发放禁牧宣传单、宣传手册共计5000余份,向牧民讲解禁牧的重要性。面向牧民、商户、矿企、部队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7次,发放传单30000余份,宣传护林防火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开展以“保文化护遗产共和谐齐发展”为主题的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2805.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571.27万元,增长127.33%,变动原因:项目资金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6.26万元,增长8.3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2805.1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951.7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34.01万元,增长 13.62%,变动原因:本年项目资金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853.4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7.75万元,下降 2.04%,变动原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 2805.1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951.7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34.01万元,增长 13.62%,变动原因:本年项目资金减少。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853.43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及公益林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7.75万元,下降 -2.04%,变动原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951.7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51.70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951.70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371.22万元,占 19.02%;
本年项目支出 1580.48万元,占 80.98%;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2805.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71.27万元,增长 127.33%,变动原因:项目资金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16.26万元,增长 8.35%,变动原因:本年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951.70万元。与年初预算 1951.70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227.6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42.5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60.53万元,支出决算15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24.63万元,支出决算2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领取抚恤金人数比预期减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119.7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119.70万元,支出决算11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371.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71.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 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580.4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36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95.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资本性支出 19.27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一致。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开支。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无变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无变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我单位类型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我单位类型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9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109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2024年森林防火补助”等 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4.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较好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0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43.2万元,执行数为74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的保护了国有林资源,促进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高质量转变;完成了74.32万亩公益林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管护人员年龄偏大,对管护先进设备操作不熟练。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加强管护员年轻化,同时强化森林抚育,提升资源增长速度。
2.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71.8万元,执行数为17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际完成对我中心职工104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工作,完成预定计划。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中心职工人数较多,保险缴纳存在时效性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社保的时效性。
3.2024年森林防火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9.62万元,执行数为19.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际完成2024年森林防火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资金影响,森林防火工作受限。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项目预算,优化森林防火工作。
4.自然保护地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6.79万元,完成预算的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区有效管护,项目区生物多样性改善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尚有3.21万元。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最近将用于2025年完成支付工作,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5.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南园子管护用房加固改造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4.77万元,执行数为14.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管护用房功能完善,管护用房设施设备改善情况,管护用房院落硬化。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加固改造工期较长。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管护用房的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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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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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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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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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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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743.2 |
743.2 |
743.2 |
—— |
100.00 |
100.0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743.2 |
743.2 |
743.2 |
10 |
10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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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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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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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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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保护国有林资源,促进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高质量转变 |
有效保护国有林资源,促进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高质量转变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 |
正向 |
等于 |
74.32 |
74.32 |
万亩 |
10 |
10 |
|
|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个数 |
正向 |
等于 |
1 |
1 |
个 |
5 |
5 |
|
|||
|
质量指标 |
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增长情况 |
定性 |
|
持续增长 |
持续增长 |
|
10 |
10 |
|
||
|
国有林保护修复 |
定性 |
|
得到有效保护 |
得到有效保护 |
|
5 |
5 |
|
|||
|
时效指标 |
国有林保护修复当期任务完成率 |
定性 |
|
持续增长 |
持续增长 |
|
5 |
5 |
|
||
|
当年资金支付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5 |
100 |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定性十元每亩 |
定性 |
|
完成 |
完成 |
|
5 |
5 |
|
||
|
定性 |
定性 |
|
良好 |
良好 |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此项 |
定性 |
|
良好 |
良好 |
|
5 |
5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
定性 |
|
明显 |
明显 |
|
5 |
5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
定性 |
|
得到有效保护 |
得到有效保护 |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
定性 |
|
显著 |
显著 |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林区职工及周边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1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 |
||||||||||
|
主管部门 |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71.8 |
171.8 |
171.8 |
10 |
100.00 |
10.0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1.8 |
171.8 |
168.15 |
—— |
100.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按照自治区文件资金分配情况要求及我单位实际情况,保障森林管护人员社会保险缴纳。 |
按照自治区文件资金分配情况要求及我单位实际情况,保障森林管护人员社会保险缴纳。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社会保险补助全员参保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10 |
人 |
10 |
10 |
|
|
参保资金使用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100 |
% |
5 |
5 |
|
|||
|
质量指标 |
当期任务完成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100 |
% |
10 |
10 |
|
||
|
当期任务完成情况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100 |
% |
5 |
5 |
|
|||
|
时效指标 |
全年完成任务指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100 |
% |
5 |
5 |
|
||
|
全年完成任务时间控制 |
定性 |
定性 |
按时 |
按时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情况 |
定性 |
定性 |
良好 |
良好 |
|
5 |
5 |
|
||
|
资金使用情况分配 |
定性 |
定性 |
良好 |
良好 |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管护人员社会保险缴纳 |
定性 |
定性 |
良好 |
良好 |
|
10 |
1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保险参保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100 |
%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保障管护人员社会保险缴纳 |
定性 |
定性 |
良好 |
良好 |
|
5 |
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管护人员社会保险缴纳 |
定性 |
定性 |
良好 |
良好 |
|
5 |
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保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2024年森林防火补助 |
||||||||||
|
主管部门 |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19.62 |
19.62 |
10 |
100.00 |
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19.62 |
19.62 |
—— |
100.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保障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22.5 |
22.5 |
|
|
科目调整次数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 |
10 |
次 |
22.5 |
22.5 |
|
|||
|
时效指标 |
发放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22.5 |
22.5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5 |
% |
22.5 |
22.5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自然保护地补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 |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20 |
16.79 |
10 |
84.00 |
8.4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20 |
16.79 |
—— |
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实施自然保护区保护项目,维护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重要保护区和管理能力得到提高 |
实施自然保护区保护项目,维护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重要保护区和管理能力得到提高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自然保护区个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个 |
10 |
10 |
|
|
完成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项 |
5 |
5 |
|
|||
|
质量指标 |
项目区有效管护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10 |
10 |
|
||
|
项目区生物多样性改善情况 |
定性 |
|
良好 |
良好 |
|
5 |
5 |
|
|||
|
时效指标 |
当年任务完成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5 |
5 |
|
||
|
资金使用进度 |
定性 |
|
及时 |
及时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完成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
正向 |
等于 |
15 |
11.79 |
万元 |
5 |
4.5 |
|
||
|
巡查巡护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5 |
次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生态环境 |
定性 |
|
有效改善 |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珍稀濒危物种得到保护 |
定性 |
|
良好 |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周边群众满意度 |
定性 |
|
满意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7.9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南园子管护用房加固改造 |
||||||||||
|
主管部门 |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14.77 |
14.77 |
10 |
100.00 |
10.0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14.77 |
14.77 |
—— |
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护用房功能完善数量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处 |
10 |
10 |
|
|
管护用房院落硬化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处 |
5 |
5 |
|
|||
|
质量指标 |
管护用房功能完善情况 |
定性 |
|
有效改善 |
有效改善 |
|
10 |
10 |
|
||
|
管护用房设施设备改善情况 |
定性 |
|
有效改善 |
有效改善 |
|
5 |
5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情况 |
定性 |
|
及时到位 |
及时到位 |
|
5 |
5 |
|
||
|
管护用房工程实施进度 |
定性 |
|
按时完工 |
按时完工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成本控制情况 |
定性 |
|
有效控制成本 |
有效控制成本 |
|
5 |
5 |
|
||
|
管护用房工程建设成本控制情况 |
定性 |
|
有效控制建设成本 |
有效控制建设成本 |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森林管护职工工作环境 |
定性 |
|
有效改善工作环境 |
有效改善工作环境 |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森林资源管护情况 |
定性 |
|
有效改善 |
有效改善 |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管护用房质量 |
定性 |
|
有效改善 |
有效改善 |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森林管护职工满意度情况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度)
项目名称: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2024 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为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中央下达专项资金。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东端,属于山地天然次生林区。东起昆都仑河与大青山一脉相承, 西抵乌拉特前旗卧羊台,腑瞰乌梁素海,南邻京藏高速、110 国道和包兰铁路, 北与明安川、查石太山相望。地理位置为东经 108 °42 ′-109 °49 ′ ,北纬 40 ° 38 ′42 ″-40 °52 ′ 。东西长 90 公里,南北平均宽 20 公里。林地总经营面积 175.61 万亩。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2024 年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 效益补偿基金规模为 743.2 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有效保护国有林资源,促进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 向高质量转变;完成 74.32万亩公益林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绩效目标实际 完成情况:有效的保护了国有林资源,促进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 向高质量转变;完成了74.32万亩公益林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中央财政补偿基金依据国家级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国有 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标准为每亩10元。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一方面通过强化资金管理,另一个方面通过前中后三个阶段的评价,及时 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补 偿性支出数额拨付和使用补偿基金,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截留、挤占、挪 用。通过绩效自评保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7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743.2万元,其他资金 0.00 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7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743.2 万元,其他资金 0 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7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743.2 万元,其他资金 0.00 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通过 2024 年国家级公益林的实施,护林员在管护责任区内进行日常巡护,有效预防管护责任区内森林火灾,对乱砍滥伐、乱占林地、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进行了及时制止,森林得到有效保护。巴彦淖尔市财政局采取报账制方式拨付补偿 性支出,可在金融部门建卡,将补偿性支出直接发放到个人手中,确保兑现。管护人员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承担管护责任,管护责任落实后再安排补偿基金。报账人凭管护人员名单、定额标准、资金支付凭证、管护合同、经批准的年度计划等资料和有效报账凭证进行报账,由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总后向财政局报账。全年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执行数为 743.2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严格按照财政 要求支付,资金使用全部依托财政一体化系统支付,管护人员工资由财政 工资统发系统发放。同时资金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补偿性支出数额拨 付和使用补偿基金。严格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本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专账 管理,独立核算,封闭运行。确保补偿基金及时足额拔付,专款专用。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 目标值等于 74.32 万亩,实际完成
74.32万亩,分值10,得分10。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测算为 74.32 万亩,实际完成 74.32万亩公益林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完成预定计划。
(2)国有国家级公益林个数,目标值等于1个,实际完成1个,分 值5,得分5。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国 有国家级公益林个数为1处,实际完成了对该处公益林的管护工作1,完成预定计划。
2、质量指标
(1)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增长情况, 目标值持续增长,实际完成持 续增长,分值 10,得分 10。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国家级公益
林补偿基金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计划对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增长情况进 行改善,实际对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保持了持续增长,完成预定计 划。
(2)国有林保护修复, 目标值得到有效保护,实际完成得到有效保护, 分值 5,得分 5。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计划对国有林进行保护及修复工作,实际对国有林进 行了相应的保护修复工作,在林区种植植被,保障林区植被数量,完成了预定计划。
3、时效指标
(1)国有林保护修复当期任务完成率, 目标值大于等于 85%,实际完成 100%,分值 5,得分 5。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国家级公益林补偿
基金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计划对国有林进行保护及修复工作当期任务完成率大于等于 85%,实际对国有林进行了相应的保护修复工作,当期
任务完成率为 100%,完成了预定计划。
(2)当年资金支付率, 目标值大于等于85%,实际完成 89%,分值 5, 得分5。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计划资金支付率大于等于85%,实际通过对项目点蒋欢和资金的管理工作公益林专项资金支付率为89%,完成了预定计划。
4、成本指标
(1)定性十元每亩,目标值无,实际完成完成,分值5,得分 5。 巴 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计划对国有林进行保护及修复工作,每亩10元,实际对国有林进行了相应的保护修复工作,每亩成本为10元,完成了预定计划。
(2)项目资金成本控制情况,目标值良好,实际完成良好,分值5,得分5。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国有国家 级公益林计划通过项目前期管理预算及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项目成本得到控制,实际对国有林进行了相应的成本控制方案制定,最终完成了预定计划。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1)公益林林区生态经济发展情况,目标值良好,实际完成良好,分值 5,得分5。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计划通过项目前期管理预算及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项目成本得到控制,实际对国有林进行了相应的成本控制方案制定,最终完成了预定计划。
6、社会效益
(1)职工及群众保护公益林的意识提高, 目标值明显,实际完成明显, 分值 5,得分 5。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计划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职工及周边群众的保护公益林的意识,实际对国有林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周边居民及职工的保护意识有所提高,最终完成了预定计划。
7、生态效益
(1)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目标值得到有效保护,实际完成得到有效保护,分值10,得分10。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国家级公益 林补偿基金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计划要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的作用,实际林区生态系统当期森林生态效益发挥十分显著,符合预定计划。
8、可持续影响
(2)持续发挥生态作用,目标值显著,实际完成显著,分值10,得分10。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计划林区要保证生态可持续性影响,实际林区当期生态可持续性影响十分显著,符合预定计划。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林区职工及周边群众满意度, 目标值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计划要保证周边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实 际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当期通过调查周边群众10人,全部为满意,满意度为 100%,符合预定计划。
(四) 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 100 分,等级为 A。
四、存在问题
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该项目在立项、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后续工作计划。
1.管护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公益林分布特点、管护难易程度等因素, 本着方便管理,界线明显的原则,按一定面积划分管护责任区,落实小班地块。每个管护责任区都配备护林员。护林员管护合同应明确规定管护区域、面积、管护责任和工资待遇等事项,护林员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管护职 责。
2.资金专款专用。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公益林生态效益补 偿基金由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开设专门账户存储,专账管理,独立核算,封闭运行。确保补偿基金及时足额拔付,专款专用。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明明 联系电话:0478-3626219-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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