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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9-28 来源: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和协调。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对造林情况及退耕还林项目进行监督核查。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组织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向自治区提出调整全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意见,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拟订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负责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市级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8.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产业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拟订林草沙产业和经济林发展规划和林草沙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林草沙产业和经济林结构调整,负责林草沙和经济林产业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商品林发展和利用。监督检查沙漠旅游、肉苁蓉、酿酒葡萄的栽培和加工利用,对森林生态旅游建设进行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木材及其制品的运输及经营加工监督检查。

9.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监督检查灾后治理及灾后植被恢复。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 以市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0.指导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相关行政执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和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监督公益林保护建设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12.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13.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14.管理临河区林业和草原工作。

15.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资源科、造林科、草原科、产业科、防火科、场圃科、人事科、保护地科、机关党委。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彦淖尔市沙漠综合治理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监测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巴彦淖尔市乌北林业管护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9家,具体包括: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本级、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彦淖尔市沙漠综合治理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监测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中心、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巴彦淖尔市乌北林业管护中心

详细情况见表: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财政拨款行政单位

2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巴彦淖尔市沙漠综合治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监测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

巴彦淖尔市乌拉山林业管护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9

巴彦淖尔市乌北林业管护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国土绿化顺利开展。2022年造林绿化任务36.2万亩,已完成38.65万亩,占全年任务量的106.8%在超额完成造林绿化年度任务的基础上,全面完成重点区域绿化10678亩(公路绿化96公里、1865亩;村庄绿化111个、5427亩;厂矿园区绿化9个、1136亩;城镇周边绿化7个、1750亩;黄河北岸绿化500亩),是计划任务10570亩的101%。完成退化草原修复任务19万亩。

二是林草各类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扛起林草湿相关问题整改责任,统筹全市整改工作,解决各旗县区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具体问题整改督促力度,各项问题整改有序顺利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通报乌拉特前旗典型案例50个项目(29个露天矿山、10个地采、11个选厂)正在同步开展植被恢复工作,累计播撒草籽8533.2亩,种植灌木2097.5亩。林草专项整治,全市928个问题台账自治区审查认定销号928件(阶段性销号117件),全部完成整改。林草湿图斑整改,国家和自治区通报反馈的森林督查图斑、林草湿疑似变为耕地图斑、综合监测样地图斑、国家森林公园疑似问题图斑,都进行认真排查核实,按要求按时限予以整改。

三是林草资源管理不断加强。

严格执行林长制方面,今年以来,市、旗县区围绕林草工作召开会议50次,督导调研林草工作75次。市级林长签发1号林长令,专项推进林草专项整治工作;签发2号林长令,抓实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市级发布林长制工作简报15期,各旗县区已设立林长公示牌308块。重大项目林草手续方面,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审核上报征占用林草地项目146宗,全市2022年重大工程项目中涉及办理林草地手续的47个项目,奶业振兴养殖场项目中涉及办理林草地手续的26个项目已全部办结。草原保护管理方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执法工作的通知》和《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方案》,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草原保护监管模式。有序推进全市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各项工作。科学合理划分第三轮草原生态补奖禁牧及草畜平衡面积6922.1万亩(禁牧4317万亩,草畜平衡2605.1万亩)国有林场管理方面,收集全市国有林场经营范围、确权范围、场外造林、争议范围4个矢量数据并与国土三调数据进行比对。乌北林业管护中心与相关旗县签订三方协议,确权定界取得关键进展。种苗管理方面,加强种苗行业监管,开展全市种苗“双打”工作,全年未发生涉种苗案件,完成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地质公园等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采集102种植物900份标本。

四是林草灾害防控卓有成效。森林草原防火方面,圆满承办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人培训班。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完成294小时3万公里飞机航空巡护任务,森林火灾零发生,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3‰以内。有害生物防治方面,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92.03万亩,防治79.14万亩;天然草原虫害危害面积73.58万亩,防治面积48.76万亩安全生产方面,采取处级领导分片蹲点形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15家,排查问题隐患187项,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是林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十四五”林草规划出台。正式印发出台《全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为“十四五”时期全市林草事业发展、林草项目策划争取实施提供科学遵循。积极争取各类项目。着眼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已到位各类林草资金58791.92万元,共36个项目。1.中央预算内投资3867万元,共3个项目。包括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黄河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国有林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2.中央财政投资37278万元,共18个项目,主要有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自治区投资17646.92万元,共15个项目,主要有森林植被恢复费、重点区域绿化、草原植被恢复费分成收入等。推进实施重大项目。1.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2388万元,项目实施地点全部落实。2.黄河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中央投资分2021、2022两批次全部到位2269万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六是林草产业取得新突破。圆满召开全市经济林产业现场会,我市经济林产业发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与西农合作建成杭锦后旗、五原县经济林试验站,完成示范基地建设209亩,试验示范效应逐渐显现。投入4300万元植被恢复费用于经济林产业,争取到自治区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50万元。栽植各类经济林3.08万亩,新打造标准化示范园18处0.37万亩。派出专家50余次,举办4期经济林实用技术培训班,累计培训果农1000余人,服务面积4万余亩

七是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管理力度加大。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对乌梁素海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等4处自然保护地进行再完善,拟调出存在矛盾区域709.03公顷。临河黄河,磴口奈伦湖、纳林湖,杭后屠申泽等4处湿地纳入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协调相关部门组成2022年“清风行动”联合督查组,出动1892人次对427处场所进行突击检查,震慑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效果明显。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158.9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38.07万元,增长25.06%,变动原因: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0.14万元,减少1.5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6158.9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4251.6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893.91万元,增长6.69%,变动原因:本年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1907.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54.04万元,减少37.7%,变动原因:本年度资金支付进度加快,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16158.9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4290.8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12.42万元,增长0.79%,变动原因:本年部分项目经费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1868.17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其他科技重大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医疗,社会保险补助,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机构,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目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71.54万元,减少16.59%,变动原因:本年度资金支付进度加快,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4251.69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99.76万元,占99.64%;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51.93万元,占0.36%。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4,290.82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7,513.43万元,占52.58%;

本年项目支出6,777.39万元,占47.42%;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992.1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53.47万元,增长24.56%,变动原因:本年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2.47万元,减少1.07%,变动原因:本年与上年相比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209.03万元。与年初预算11071.7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19.9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99万元。其中:

1.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9.9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类决算数为50.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0.3万元。其中:

1.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2.6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加项目,年初未做预算

2.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1.2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加项目,年初未做预算

3.科技重大项目(款)其他科技重大项目(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6.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加项目,年初未做预算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725.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31.2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6.58万元,支出决算4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中途有退休人员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72.24万元,支出决算8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中途有退休人员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63.72万元,支出决算49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中途有退休人员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1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未做职业年金缴费。

5.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61.03万元,支出决算16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加抚恤金。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21.2万元,支出决算1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减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373.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7.2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2.61万元,支出决算3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中途有退休人员。

2.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01.05万元,支出决算21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中途有退休人员。

3.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22.25万元,支出决算13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中途有退休人员。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405.0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201.43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01.43万元,支出决算40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中途有调入人员;本年度缴费基数调整

)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680.3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73.48万元。其中:

1.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年初预算220.4万元,支出决算22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2.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年初预算32万元,支出决算28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经费支出

3.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年初预算154.7万元,支出决算1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项目经费支出

4.退耕还林还草(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加退耕还林还草项目资金;本年支付上年项目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9144.6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47.45万元。其中:

1.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576.06万元,支出决算67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2.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500元,支出决算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

3.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3691.45万元,支出决算433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4.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99.8万元,支出决算30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支付上年项目结余资金。

5.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年初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15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经费按工程进度支付。

6.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经费按工程进度支付。

7.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942.4万元,支出决算228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支付上年项目结余资金。

8.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130万元,支出决算19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支付上年项目结余资金。

9.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18.7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加项目经费支出。

10.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145万元,支出决算1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支付上年项目结余资金。

11.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1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支付上年项目结余资金。

12.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120万元,支出决算13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支付上年项目结余资金。

13.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35.2万元,支出决算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决算数为1810.1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一致。其中:

1.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638.89万元,支出决算63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1171.22万元,支出决算117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506.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123.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20.6万元、津贴补贴1547.92万元、奖金72.54万元、绩效工资726.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7.6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1.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1.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1.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86万元、住房公积金405.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3万元、离休费27.27万元、退休费901.11万元、抚恤金110.19万元、生活补助53.42万元

(二)公用经费382.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1.24万元、印刷费2.8万元、水费4.87万元、电费30.67万元、邮电费11.74万元、取暖费35.92万元、物业管理费40.18万元、差旅费31.09万元、维修(护)费9.44万元、会议费1.25万元、培训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2.18万元、专用材料费0.48万元、劳务费4.33万元、委托业务费3.55万元、工会经费39.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4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6,702.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48.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89.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0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59.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41万元、印刷费22.98万元、咨询费7.87万元、电费16.62万元、邮电费1.22万元、取暖费6.46万元、差旅费124.99万元、维修(护)费101.25万元、租赁费1.5万元、会议费0.54万元、培训费44.02万元、专用材料费433.66万元、专用燃料费37.05万元、劳务费358.32万元、委托业务费523.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4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9.21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支出919.21万元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859.53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35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349.99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80.72万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24.4万元

)资本性支出965.71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18.6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5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59.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512.42万元、大型修缮49.8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13.96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5.11万元,支出决算35.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2.93万元,支出决算32.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2.18万元,支出决算2.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保持一致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5.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93万元,占93.79%;公务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占6.2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此项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9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此项目。与上年决算相比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78万元,减少14.93%,变动原因:按实际发生工作任务支出比上年接待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8万元,接待34批次,222人次,开支内容:国内公务接待费用;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此项目。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55万元,减少20.14%,变动原因:按实际发生工作任务支出比上年接待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25个,实施项目25 个,完成项目25个,项目支出总金额6777.39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1435.91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6698.2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50.92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98.18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4.4万元,减少25.95%,变动原因:因疫情原因本年机关运行费用有所减少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7%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截至20221231日,本共有车辆2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7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防火补助项目”等22个项目开展了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02.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防火补助项目”等项目分别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基本按照年度设定的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有效地保护森林草原生态环境。

(二)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防火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68.03万元,完成预算的45.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森林草原巡护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完成2022年56.46万亩重点防控区域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巡护、检查、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2.草原生态管护员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11.4万元,执行数为5.7万元,完成预算的5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森林草原巡护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完成全年监测草原面积5847.4万亩;管护责任落实率100%;补助资金发放到位率100%;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显著发挥生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3.草原生态监测补助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监测草原面积5847.4万亩;监测样地数量12个;资金到位落实率100%;监测结果准确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4.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补助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85分。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22.85万元,完成预算的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森林植被恢复地块落实率100%;造林成活率85%;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作用;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5.自然保护区补助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补助自治区级林业自然保护区数量1个;自治区级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121.8万亩;资金到位落实率100%;保护工作完成率100%;自治区级林业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提高;持续发挥生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防火补助项目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资金到位数

项目产值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0.00

150.00

150.00

150.00

68.03

10

45.35

4.54

其中:财政拨款(中央财政)

150.00

150.00

150.00

150.00

68.03

-

45.35

4.54

上年结转资金(中央财政)

 

 

 

 

 

-

 

-

其他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及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森林草原巡护监管系统建设及森林草原防火指挥系统的升级与建设工作;用于2022年56.46万亩重点防控区域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巡护、检查、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

完成森林草原巡护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完成2022年56.46万亩重点防控区域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巡护、检查、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防火任务

正向

56.46

56.46

万亩

15

15

 

防火任务分解下达率

正向

100

100

%

5

5

 

质量指标

森林火灾受害率

反向

0.9

0

5

5

 

  其中:森林火灾受害面积

正向

 

 

万亩

 

  森林面积

正向

1845320.3

780

万亩

 

防火责任落实率

正向

100

100

%

3

3

 

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数

正向

 

0

2

2

 

时效指标

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灭及时性

正向

95

95

%

5

5

 

上级资金到位后资金项目落实时间

反向

1

1

个月

5

5

 

成本指标

防火补助标准

正向

-

150

万元/年

5

5

 

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

正向

0

0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违反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罚没收入

正向

0

0

万元

3

3

 

社会效益指标

违反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处罚案件

正向

0

0

3

3

 

专职森林草原扑火队伍人数

正向

 

18

4

4

 

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定性

 

明显

明显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定性

 

明显

明显

 

10

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正向

90

90

%

5

5

 

  其中:满意度调查问卷数

正向

-

10

5

5

 

总分

100

95

 

备注:部分三级指标不涉及时,分值按比例摊到该二级指标下的其他三级指标;该表为自治区统一考核指标,如具体项目实施内容与考核指标有所差异时,可在此表基础上进行指标补充,或同步报送具体项目的预算一体化的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草原生态监测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资金到位数

项目产值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0

6.00

6.00

6.00

3.00

10

50.00

5

其中:财政拨款(自治区财政)

6.00

6.00

6.00

6.00

3.00

-

50.00

-

上年结转资金(自治区财政)

 

 

 

 

 

-

 

-

其他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及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全年监测草原面积5847.4万亩;2.监测样地数量12个;3.资金到位落实率100%;4.监测结果准确率100%;5.持续显著发挥生态作用;6.草原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1.完成全年监测草原面积5847.4万亩;2.完成监测样地数量12个;3.资金到位落实率100%;4.监测结果准确率100%;5.持续显著发挥生态作用;6.草原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草原面积

正向

5847.4

5847.4

万亩

10

10

 

监测样地数量

正向

12

12

10

10

 

质量指标

资金到位落实率

正向

100

100

%

5

5

 

监测结果准确率

正向

98

98

%

5

5

 

时效指标

上级资金到位后资金项目落实时间

反向

1

1

个月

5

5

 

草原生态监测当期任务完成率

正向

100

100

%

5

5

 

成本指标

草原生态监测成本

正向

6

6

万元/年

5

5

 

草原生态监测项目补助标准

正向

0.5

0.5

万元/个

5

5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草原生态环境

定性

 

逐步改善

逐步改善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定性

 

显著

显著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退耕农户、牧民和周边群众满意度

正向

90

90

%

5

5

 

  其中:满意度调查问卷数

正向

-

10

5

5

 

总分

90

90

 

备注:部分三级指标不涉及时,分值按比例摊到该二级指标下的其他三级指标;该表为自治区统一考核指标,如具体项目实施内容与考核指标有所差异时,可在此表基础上进行指标补充,或同步报送具体项目的预算一体化的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草原生态管护员补助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资金到位数

项目产值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40

11.40

11.40

11.40

5.70

10

50.00

5

其中:财政拨款(自治区财政)

11.40

11.40

11.40

11.40

5.70

-

50.00

-

上年结转资金(自治区财政)

 

 

 

 

 

-

 

-

其他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及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生态管护面积5847.4万元;2.管护责任落实率100%;3.补助资金发放到位率100%;4.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5.显著发挥生态作用。

1.完成生态管护面积5847.4万元;2.管护责任落实率100%;3.补助资金发放到位率100%;4.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5.显著发挥生态作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

正向

0

0

10

10

 

草原面积

正向

5847.4

5847.4

万亩

5

5

 

生态护林员管护面积

正向

0

0

万亩

5

5

 

质量指标

管护责任落实率

正向

100

100

%

5

5

 

补助资金发放到位率

正向

100

100

%

5

5

 

时效指标

上级资金到位后资金项目落实时间

反向

1

1

个月

3

3

 

生态护林员补助兑现率

正向

90

90

%

5

5

 

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正向

100

100

%

2

2

 

成本指标

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

正向

1

1

万元/年

5

5

 

管护成本

正向

11.4

11.4

万元/年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增加护林员收入

正向

0

0

万元/年

10

10

 

林区民生状况

定性

 

逐步改善

逐步改善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定性

 

显著

显著

 

10

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退耕农户、牧民和周边群众满意度

正向

90

90

%

5

5

 

  其中:满意度调查问卷数

正向

-

10

5

5

 

总分

90

90

 

备注:部分三级指标不涉及时,分值按比例摊到该二级指标下的其他三级指标;该表为自治区统一考核指标,如具体项目实施内容与考核指标有所差异时,可在此表基础上进行指标补充,或同步报送具体项目的预算一体化的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资金到位数

项目产值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00

40.00

40.00

40.00

22.85

10

57.00

6

其中:财政拨款(自治区财政)

40.00

40.00

40.00

40.00

22.85

-

57.00

-

上年结转资金(自治区财政)

 

 

 

 

 

-

 

-

其他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及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森林植被恢复地块落实率100%;2.造林成活率85%;3.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作用;4.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1.森林植被恢复地块落实率100%;2.造林成活率85%;3.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作用;4.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生态建设任务

正向

0

0

万亩

10

10

 

补助双重规划范围外旗县数量

正向

0

0

5

5

 

 

重大规划项目支持数量

正向

0

0

5

5

 

质量指标

森林植被恢复地块落实率

正向

100

100

%

5

5

 

造林成活率

正向

85

85

%

5

5

 

时效指标

生态建设当期任务完成率

正向

90

90

%

5

5

 

上级资金到位后资金项目落实时间

反向

1

1

个月

5

5

 

成本指标

征占用林地征收金额

正向

0

0

万元

5

5

 

年度预算安排金额

正向

40

22.85

万元

5

2.85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定性

 

明显

明显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植被覆盖率

正向

6.57

6.57

%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定性

 

明显

明显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正向

90

90

%

5

5

 

  其中:满意度调查问卷数

正向

-

10

5

5

 

总分

90

88

 

备注:部分三级指标不涉及时,分值按比例摊到该二级指标下的其他三级指标;该表为自治区统一考核指标,如具体项目实施内容与考核指标有所差异时,可在此表基础上进行指标补充,或同步报送具体项目的预算一体化的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自然保护区补助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资金到位数

项目产值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自治区财政)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自治区财政)

 

 

 

 

 

-

 

-

其他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及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补助自治区级林业自然保护区数量1个;2.自治区级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3.资金到位落实率100%;4.保护工作完成率100%;5.自治区级林业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提高;6.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1.完成补助自治区级林业自然保护区数量1个;2.完成自治区级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3.资金到位落实率100%;4.保护工作完成率100%;5.自治区级林业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提高;6.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自治区级林业自然保护区数量

正向

1

1

15

15

 

自治区级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

正向

121.8

121.8

万亩

5

5

 

质量指标

资金到位落实率

正向

100

100

%

5

5

 

保护工作完成率

正向

100

100

%

5

5

 

时效指标

上级资金到位后资金项目落实时间

反向

1

1

个月

5

5

 

保护工作当期任务完成率

正向

90

90

%

5

5

 

成本指标

自治区级林业自然保护区补助标准

正向

12

12

万元/年

5

5

 

自治区级林业自然保护区项目补助标准

正向

12

12

万元/个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自治区级林业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

定性

 

提高

提高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定性

 

显著

显著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正向

90

90

%

5

5

 

  其中:满意度调查问卷数

正向

-

10

5

5

 

总分

90

90

 

备注:部分三级指标不涉及时,分值按比例摊到该二级指标下的其他三级指标;该表为自治区统一考核指标,如具体项目实施内容与考核指标有所差异时,可在此表基础上进行指标补充,或同步报送具体项目的预算一体化的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防火补助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防火补助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2年度)

 

 

 

 

项目名称:森林防火补助

实施单位: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18日

(盖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视频预警建设集成需求,加强全市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能力,增强防范抵御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提升我市林草资源和生态安全保障的应急处置速度。结合我市森林草原信息化建设滞后的情况,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防火补助资金用于森林草原巡护监管系统建设及森林草原防火指挥系统的升级与建设工作;用于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巡护、检查、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

2022年,国家和自治区下达我市中央财政森林防火补助资金150万元,其中: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1〕1607号)下达90万元;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1〕550号)下达60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情况

预期目标:用于森林草原巡护监管系统建设及森林草原防火指挥系统的升级与建设工作;用于2022年56.46万亩重点防控区域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巡护、检查、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完成森林草原巡护监管系统建;完成了56.46万亩重点防控区域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巡护、检查、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能够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社会效益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而且通过以项目为对象的绩效评价,达到对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对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提供重要参考。

(二)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收集基础资料。按照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和指标评分要求,收集项目基础信息资料,包括资金任务下达文件、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组织实施和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管理措施、绩效设置和完成情况、满意度调查等内容。

2)组织实施

开展绩效自评。根据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和汇总情况,按要求填报绩效评价表、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

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按照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形成本级评价初步结论。并编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市林草局审核。

三、项目资金管理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1〕1607号)下达90万元;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1〕550号)下达60万元,两项合计150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防火补助资金用于森林草原巡护监管系统建设及森林草原防火指挥系统的升级与建设工作;用于2022年56.46万亩重点防控区域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巡护、检查、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截止目前,森林草原防火指挥系统的升级与建设工作60万元尚未完成。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完成森林草原巡护监管系统建设;完成了2022年56.46万亩重点防控区域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巡护、检查、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截至评价期,项目资金已完成68.03万元,资金执行率45.35%。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对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应的报账流程并严格执行进行专款专用,分项目记账,执行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做到了资金管理的严格、谨慎、规范。我单位不存在不合规支出、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也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专款专用管理。在资金管理作用上,我局严格按照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安排该专项资金的支出作用,严格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的申拨、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会计独立核算。在会计核算上,严格实行单独核算,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记账登记管理,使专项资金来源去向明了,避免与人员、公用等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混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防火任务56.46万亩

目标值为完成2022年56.46万亩重点防控区域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巡护、检查、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

实际完成2022年56.46万亩重点防控区域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巡护、检查、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实现我市全年火情“零发生”的目标。

2.防火任务分解下达率100%

目标值为防火任务分解下达率100%,实际完成防火任务分解下达率100%。

3.质量指标

1)森林火灾受害率≤0.9%

目标值为森林火灾受害率0.9%。实际完成值为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

(2)森林面积184.53万亩

目标值为森林面积184.53万亩,实际完成值为780万亩。

2)防火责任落实率100%

目标值为防火责任落实率100%,实际完成值为防火责任落实率100%

3)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数

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数实际完成值为0。

4.时效指标

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灭及时性≧90

上级资金到位后资金项目落实时间,实际完成值为1个月内。

5.成本指标

防火补助标准实际完成值为150万元/年。

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实际完成值为0。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违反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罚没收入实际完成值为0。

2.社会效益

违反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处罚案件实际完成值为未发生。

专职森林草原扑火队伍人数18人。

3.生态效益

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4.可持续影响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分,等级为A2022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完成森林草原巡护监管系统建设;完成了2022年56.46万亩重点防控区域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巡护、检查、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扣分项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系统的升级与建设工作未完成,资金未支付,资金执行率45.35%。

五、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森林草原防火指挥系统的升级与建设工作需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导致资金支付进度慢。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二)后续工作计划

继续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措施及办法

  1.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

  2.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七、附件

森林防火补助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春红           联系电话:0478-8280281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决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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