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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林业种苗站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1-09-23 来源: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巴彦淖尔市林业林业种苗站(挂巴彦淖尔市林业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是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科级事业单位。单位主要的职责是:贯彻、宣传、执行林木种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承担全市林木种苗生产基地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平衡种苗供求关系,负责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生产进度汇总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国有苗圃改革、建设和管理,对全市林木种苗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考核;承担林木种苗的经营、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工作,根据授权核发《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的行政案件,负责我市外调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和林木种苗调运检验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调入我市林木种苗质量复检工作,承担全市林木良种引进、繁育、推广的管理工作,做好种子资源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单位评估良种选育、审定和推广运用工作。积极引进推广适应我市栽植的果树优良品种,并组织果树育苗的繁育。做好技术服务;承担全是种苗信息化建设和社会服务化工作;承办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4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站长1名,副站长2名),年末实有在职职工32人,离岗人员14人,退休人员43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0年度年初财政补助收入预算464.07万元,财政补助收入全年决算数549.01万元,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增长了18%,形成全年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拨款和补助性工资增加所形成的。事业支出全年预算为464.06万元,事业支出全年决算数545.72万元,事业支出较年初预算增长了18%,形成事业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拨款和补助性工资增加所形成的。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549.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49.2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21万元;支出总计545.72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0.23万元,下降5%;支出总计减少34.02万元,下降6%。形成收入、支出同时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三方面:1.退休人员工资减少;2.养老保险公补部分减少、职业年金减少;3.医疗保险公补部分减少。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54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01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21万元。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54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12万元,占93%;项目支出37.6万元,占7%。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9.0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21万元;支出总计545.7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7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0.23万元,下降5%;支出减少34.02万元,下降6%。形成收入、支出同时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三方面:1.退休人员工资减少;2.养老保险公补部分减少、职业年金减少;3.医疗保险公补部分减少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4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12万元,占93%;项目支出37.6万元,占7%。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8.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2.79万元、津贴补贴181.41万元、奖金8.68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2.31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11.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1万元,退休费23.15万元。较上年减少62.43万元,形成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三方面:1.退休人员工资减少;2.养老保险公补部分减少、职业年金减少;3.医疗保险公补部分减少。公用经费46.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0.6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6万元,邮电费0.9万元,取暖费4.7万元,物业管理费3.44万元,差旅费3.3万元,维修费0.5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3.98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6万元。较上年减少7.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公务费预算减少,同时公务经费支出预算减少。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55万元,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5万元,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没有差异。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5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55万元,接待10批次,共接待7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部门来我市的公务活动接待支出;二是旗县林草局来市里汇报工作等的公务活动接待。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政策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 0 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57万元,比2019年减少7.7万元,降低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政府采购服务的支出形成。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5万元,比2019年降低了7.8万元,降低了67%,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减少形成。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翠霞   联系电话:0478-8738182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林业种苗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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