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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1-09-23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负责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督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加工单位依法经营,组织开展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巴彦淖尔市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人员情况。

巴彦淖尔市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中心核定编制10个,实有在职职工10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补助收入全年共拨入226.16元,年初预算226.16万元,其中专项收入92.91万元,事业支出全年共支出21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61万元,项目支出92.21万元,本年结余8.34元。结余是项目款年终结转结余,造成的原因是项目未结束。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226.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26.1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217.82万元,其中:比上年度收入增加90.23万元,增加70.45%。支出增加36.22万元,增加40.52%。主要原因为2020年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发放取暖补贴,收到社会保障缴费资金,所以2020年预算收入增加,2020年支出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22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16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22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82万元,占96%;项目支出92.91万元,占4%。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6.16万元,其中:支出总计217.8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0.23万元,增加70.45%;支出增加36.22万元,增加40.52%。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发放取暖补贴,收到社会保障缴费资金,所以2020年预算收入增加,2020年支出增加。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82万元,占96%;项目支出92.91万元,占4%。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4万元、津贴补贴12.68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3.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05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5.52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2.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1万元,退休费1.94万元,抚恤金2.11万元。较上年增加33.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发放取暖补贴,收到社会保障缴费资金,所以2020年预算收入增加,2020年支出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公用经费10.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1.12万元,邮电费0.62万元,取暖费1.05万元,物业管理费0.88万元,差旅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工会经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设备购置费1.8万元,较上年增加3.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发放取暖补贴,收到社会保障缴费资金,所以2020年预算收入增加,2020年支出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公务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94.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55%。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占87%;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13%。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用于车辆保险、过路费、燃油费等,合计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1万元,接待8批次,共接待4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部门来我市的公务活动接待支出;二是主要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肉苁蓉物种监测评估的项目会议工作等的公务活动接待。较上年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政策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 0 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机构属于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万元,比2019年增加1.88万元,增长70.14%,本年度按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要求,履行了政府采购手续,采购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主要用于:单位业务工作下乡及外业调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478-873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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