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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国营林场管理站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1-09-23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巴彦淖尔市国营林场管理站(巴彦淖尔市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

研究拟订全市国有林场的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国有林场生态建设。对全市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和林场生产进行管理。研究制定全市国有林场的目标管理考核及检查验收办法。负责全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普查统计及技术档案的建立和储存。负责全市天保工程和公益林补偿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天保工程和公益林补偿发展规划,组织审核拟制各有关旗县公益林补偿年度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拟定全市天保工程和公益林具体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参与拟定全市天保工程和公益林补偿年度建设计划,并依据工程年度实施情况提出工程建设的调控意见。负责全市天保工程和公益林补偿工作运行的监督管理、评估和检查验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及工程年度公益林建设等的核查工作。承办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巴彦淖尔市国营林场管理站(巴彦淖尔市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中心)是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 科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正科1名,副科2名,核定编制33人,实有3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补助收入全年共拨入530.34万元,年初预530.34万元,其中专项收入19.38万元,事业支出全年共支出53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96万元,项目支出19.38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530.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30.3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530.3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3.5万元,增长2.5%;支出总计减少0.69万元,支出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人员调动变化。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53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34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53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96万元,占96.35%;项目支出19.38万元,占3.65%。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0.3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530.3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3.5万元,增长2.5%;支出减少0.69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人员调动变化。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3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96万元,占96.35%;项目支出19.38万元,占3.65%。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0.99万元;津补贴87.58万元;绩效工资110.39万元;退休费26.2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48.14万元;职业年金5.25万元;医疗保险9.78万元;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1.59万元。较上年减少3.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人员调动变化;公用经费3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3.58万元;邮电费0.97万元;取暖费3.36万元;物业管理费2.82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1.49万元;会议费0.11万元;培训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4.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其他交通费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96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政策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3.61万元,支出决算为13.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3.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1万元,占97.8%;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占2.2%。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31万元,用于车辆保险、过路费、燃油费、保养费等,车均运维费13.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6.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无偿调拨业务用车一辆该车辆经检测需要维修电脑板更换发动机、三元催化、电子屏幕等元件进行大修保养。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万元,接待6批次,共接待45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部门来我市的公务活动接待支出;二是旗县林草局来市里汇报工作等的公务活动接待。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政策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 0 个,涉及资金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6万元,比2019年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政策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4万元,比2019年减少1.69万元,降低22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政策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2万元,比2019年减少7.39万元,降低262%,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政策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用于:单位业务工作下乡及外业调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海龙   联系电话:0478-8738224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国营林场管理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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