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文学爱好者、摄影爱好者、社会各界朋友:
为全面展现乌梁素海国家重要湿地生态治理成效,普及鸟类科学知识,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学、摄影、微视频三类作品,用于公益宣传、科普教育、成果展示与主题展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观察、学习、保护、共享--守护湿地精灵,共建塞外明珠
二、主办单位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乌拉特前旗政府、市文联、市社科联、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各旗县林草主管部门、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乌拉特前旗公安局、中国电信巴彦淖尔分公司
四、征集时间
2026年3月24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
五、征集类别与内容
(一)文学作品(文字类)
1.生态之美:描绘乌梁素海“塞外明珠”的自然风光(如芦苇荡、碧波、候鸟迁飞),展现湿地生态的修复成效。
2.生命之歌:聚焦候鸟栖息、觅食、育雏等生动细节,或记录护鸟人、志愿者的感人故事。
3.人与自然:讲述当地居民、游客与鸟类和谐共处的温情瞬间,体现“绿水青山”的人文价值。
(二)摄影作品(图片类)
1.湿地精灵:展示乌梁素海湿地鸟类飞行、觅食、起舞等精彩瞬间,以及鸟类集群、迁徙、停歇等群体行为。
2.湿地保护:乌梁素海湿地自然景观景象景物。
3.和谐共生:巡护监测、科研调查、生态修复、科普宣教、巡护管护等场景。
(三)微视频作品(视频类)
1.以保护区内鸟类集群、迁徙、栖息等群体行为以及生态保护为核心内容的纪实短片、科普短片、风光短片、公益短片。
2.突出湿地生态、鸟类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六、参赛要求
(一)通用要求
1.作品须为原创、真实拍摄,拍摄地点限定在乌梁素海湿地水禽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严禁摆拍、诱拍、伤害、惊扰鸟类。
2.参赛作品需为作者原创,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版权纠纷,不得侵犯第三方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涉及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3.作品须紧扣主题,科学准确、画面优美、传播正能量,符合生态文明思想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导向。
4.已获各级各类奖项作品不参评;主办方对入选/获奖作品享有公益使用权(展览、展播、出版、宣传、科普等),作者享有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
(二)文学作品详细要求
1.真实性:基于乌梁素海实地风貌创作,体现区域独特性(如疣鼻天鹅、赤麻鸭等典型物种)。
2.文学性:语言优美,情感真挚,拒绝空泛口号,鼓励通过具体意象传递感染力。
3.多样性: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等体裁均可,鼓励创新表达。
(三)摄影作品详细要求
1.格式为JPG,单张文件大小不小于3MB、不大于20MB,像素不低于800万(含完整EXIF数据),逾期未提供者视为放弃资格;
2.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裁剪等适度调整,不得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不得添加水印、边框、LOGO、文字,禁止使用AI生成图片参赛。
3.作品形式: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3—5幅,按1件作品计。
4.命名格式:作品名称_作者姓名_联系电话_拍摄地点_物种名称。
5.每幅/组附100字内说明:拍摄时间、物种信息、创作思路、保护意义。
(四)微视频作品详细要求
1.时长:15秒—90秒,横屏优先(分辨率≥1080P),竖屏亦可。
2.格式:MP4/MOV,码率≥8Mbps,画面稳定、声音清晰、无杂音、无水印、无片头片尾广告。
3.字幕规范、配乐合规,不得使用侵权音乐与素材。
4.画质要求:无明显噪点、无抖动、无黑边,色彩自然。
5.命名格式:微视频_作品名称_作者姓名_时长_联系电话。
6.附150字内简介:内容梗概、拍摄地点、保护主题、物种信息。
七、奖项设置
(一)文学类
一等奖1名:荣誉证书+奖金1200元
二等奖2名:荣誉证书+奖金600元
三等奖5名:荣誉证书+乌梁素海景区门票10张
参与奖若干名:《醉美乌梁素海画报》精美图书一册
(二)摄影类
一等奖1名:荣誉证书+奖金1200元
二等奖2名:荣誉证书+奖金600元
三等奖5名:荣誉证书+乌梁素海景区门票10张
参与奖若干名:《醉美乌梁素海画报》精美图书一册
(三)微视频类
一等奖1名:荣誉证书+奖金1200元
二等奖2名:荣誉证书+奖金600元
三等奖5名:荣誉证书+乌梁素海景区门票10张
参与奖若干名:《醉美乌梁素海画报》精美图书一册
八、投稿方式
(一)邮件主题:乌梁素海观鸟征集+类别+作者姓名
(二)投稿邮箱:bsbhj8738080@126.com
(三)咨询电话:13337085586
(四)提交材料:
1.作品源文件;
2.作品信息表(名称、类别、作者、电话、拍摄时间地点、物种、简介)。
(五)每人限投:文学作品3篇以内;摄影作品5幅/组以内;微视频2部以内,多投无效。
九、评选与展示
(一)征稿结束后,主办方将与市文联、市摄影家协会组织摄影、文学专家、媒体代表组成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评选维度:主题契合度、物种准确性、艺术表现力、生态价值、传播力。
(三)获奖名单将在巴彦淖尔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协会公众号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并颁奖,择机举行颁奖仪式。
十、其他事项
(一)凡投稿即视为同意本通知所有条款。
(二)本次活动为公益宣传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