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市林草局机关纪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作风,把节点当考点,严明纪律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作风、反“四风”,自觉做到戒奢以俭,廉洁过节。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各种有价证券、消费卡、名贵特产等;
2.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租用、占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
3.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4.严禁在工作日24小时内和节假日值班、执勤期间饮酒;
5.严禁在私人用餐中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名义开具发票;
6.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7.严禁在机关食堂、“一桌餐”场所、企业内部接待场所等地方违规吃喝;
8.严禁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9.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
10.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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