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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巴彦淖尔市境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及非法贸易活动的公告反馈的说明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1-12-31
 
 

 

为切实保护好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坚决遏制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活动及全面巩固禁食野生动物执法成果,从2021年3月19日起,由市林草局、农牧局、政法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网信办、市场监督局、乌拉特海关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动小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清风行动”,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其他方式进行举报针对3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

1.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含网络销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野生动物等行为。

2.非法交易象牙、犀角、穿山甲片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3.非法食用陆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毒)杀候鸟和采取“电毒炸”“绝户网”“三无”船舶等方式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接到涉及以上三项内容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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