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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巴彦淖尔市境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及非法贸易活动的公告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1-03-20
 
 

为切实保护好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坚决遏制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活动及全面巩固禁食野生动物执法成果,从即日起,由市林草局、农牧局、政法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网信办、市场监督局、乌拉特海关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动小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清风行动”,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实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

一、举报内容

1.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含网络销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野生动物等行为。

2.非法交易象牙、犀角、穿山甲片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3.非法食用陆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毒)杀候鸟和采取“电毒炸”“绝户网”“三无”船舶等方式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鼓励实名举报,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0478-8738034

举报邮箱:bslcjbhdk@163.com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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