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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1号令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1-01-20
 
 

巴彦淖尔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 

工作指挥部命令 

  

1 

  

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进一步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总体防控策略,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采取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大型聚餐活动,从2021113起,全市各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承接规模超过100人以上的婚庆、丧事、寿宴、生日宴、年会等各类集体用餐。规模在100人以下的集体用餐,要提前3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获批后方可举办。严禁各类流动餐厅(餐车)以任何形式承接餐饮服务。 

二、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承接规模在100人以下的集体用餐时,必须要与举办方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同时,必须做好参加聚餐人员的管控工作,严格查验用餐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通行健康码,并做好体温检测工作,监督用餐人员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严禁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咳嗽及非绿码人员参加聚餐。 

三、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保持宴会场所经常性通风,按规定提前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宴会结束后,对产生的垃圾必须消杀后再进行处置。要推行分餐制和公筷制,尽量缩减用餐人数,确保餐桌之间保持1.5米以上、餐位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四、严禁聚餐举办者邀请市外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聚餐活动,所有参加聚餐人员必须持有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绿码。凡不按规定要求聚集,造成疫情输入或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五、商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等4个防控指南的通知》精神,重点落实好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控措施,做好客流引导,防止人员聚集。 

六、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要求,监督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排查餐饮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查处餐饮环节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不齐全、餐饮具不消毒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实行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全面落实预防性消毒措施,扩大核酸抽检覆盖面和频次,及时规范处置。进口冷链食品(含分包装食品)凡不能提供规范消毒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七、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监管,超标准举办活动的,当场责令停止举办,拒不停止举办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举办非必要的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主办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控活动规模和参加人数,尽量压减时间,50人以上的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禁举办内部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 

九、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疫情防控相关用餐规定,尽量不举办或不参加家庭私人聚会聚餐,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巡查,严肃查处违反疫情防控的聚餐行为。 

十、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得参加违规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封闭式场所,养成少聚集、一米线、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 

十一、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随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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