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草发〔2019〕86号 签发人:闫 军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对巴彦淖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的答复
图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域的建议》,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999年,磴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哈腾套海自然保护区界线的决定》(磴政字〔1999〕137号)文件明确了保护区面积和四至界限,保护区范围涉及磴口县的2个苏木镇4个农牧场,还将阿盟和我市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小部分土地也划入了保护区范围。保护区内有固定居民2500户,6307人;村庄占地7483亩;耕地103770亩,果园、草地、林地、沟渠、湖泊水面、设施农业等占地572367亩。该范围内土地当时农牧民全部领取了草牧场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水产养殖证等合法证书。当时县政府文件承诺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管理权归哈腾套海保护区管理局统一管理,在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安排开展生态移民。而且于2000年9月4日县政府与各乡镇苏木、嘎查村委会签订了《哈腾套海自然保护区森林经营管理协议书》,进一步明确了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归保护区使用管理,承诺严格遵守国家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上级主管部门是根据磴口县政府的申报文件、总体规划和承诺书等资料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的。当时磴口县政府把一些人口集中的村庄、甚至建制镇、耕地也划入保护区,直接造成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悖,核心区、缓冲区的土地至今既未征用划拨也未组织开展生态移民,使目前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与保护管理矛盾加剧。
二、对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建议的答复
2005年,哈腾套海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06年,由于临河至策克铁路需穿越保护区,经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和国家铁道部共同努力,历时一年将各项手续办理齐全,对保护区功能进行了调整(林护发[2006]42号),由国务院批准后开始实施。
2009年,磴口县政府安排环保局牵头对沙金苏木哈日格那沟内红柱石矿和铜矿调出保护区,调整面积减少23237 公顷,涉及到核心区减少6968 公顷,缓冲区减少10138 公顷,实验区减少6131公顷。调整综合论证报告及总体规划已逐级上报至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至林业厅及环保厅进行论证后上报国家林业局,根据国务院《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国函〔2013〕129号)第八条规定:除国防重大建设工程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重大工程建设调整后,原则上不得再次调整。哈腾套海自然保护区2006年3月因临策铁路建设工程对保护区功能区进行了调整,这次因开发矿山资源申请调整保护区范围,由于不符合条件未获批准。
2015年,田美花等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了对自然保护区进行范围调整。调整理由为:将6000余名农牧民划入了保护区,严重影响了农牧民的生产生活,且根据当时磴口县实际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情况,不具备搬离保护区的条件,只有把影响保护区生态的6000余名农牧民生产生活地区调整出保护区,是解决当前保护区建设与农牧民生产生活矛盾的唯一可行办法。但此次提出的调整范围与2009年提出的调整范围在面积及位置上完全一致,不符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对此,我局及时致函磴口县政府征求意见,并且建议及时组织编制新的申报调整材料。因环保部《关于通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实地核查情况的函》(环办函〔2014〕1720号)通报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疑似违规工矿企业和其它设施等,要求各级政府调查核实结果,严肃处理违规违法活动,加强监管。因清理整改违规案件调整保护区工作未能顺利开展。
2017年,政协委员刘峰在政协巴彦淖尔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解决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定不合理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尽快启动调整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程序,2017年9月22日,磴口县政府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勘测规划院编制新的《调整综合论证报告》等材料。2018年8月23日申报调整材料编制完成,市林业局及时转报自治区林业厅,目前,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材料已经自治区林草局审核后上报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这次调整主要将保护区东部沙金套海苏木所在地及周边人口密集区与保护区重叠部分调出保护区,调出面积32091hm2,减少面积占原保护区面积的26%。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函〔2013〕129号)等文件明确规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需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在组织材料初审、实地考察、遥感监测过程中,发现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不予评审,并及时通知申报单位整改。因此,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调整前必须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和“绿盾行动”遥感监测核实问题整改,彻底查处非法占地等破坏自然资源案件,为调整保护区范围创造条件。目前,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照办理建设项目国家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要求,11个已建和拟建项目组件正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履行审批手续,2019年1月20日我局会同磴口县有关单位一起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解决哈腾套海自然保护区内11个行政许可项目案件问题,近期我局主要领导再次到国家林草局协调解决哈腾套海保护区行政许可事宜,可望获批行政许可文件。
三、对国家出台移民搬迁等相关政策建议的答复
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要站在绿色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自然保护区在战略资源储备、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安全和弘扬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状况调查和评价,紧密结合各相关部门专业规划,统筹考虑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发展,对于历史形成的哈腾套海保护区内存在建制镇或人口密集区,且不具备保护价值的问题,只有通过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内的居民有序实施生态移民,才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2500多户,6307人;如果实施生态移民政府对农牧民的补偿和安置需要资金数额较大,地方财政暂无力承担,国家也没有专项经费支撑。
目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最新决策部署,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法律制度,国家林草局研究起草的《自然保护地法》已经纳入《自然资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拟报国务院审查后提交全国人大的法律草案。国家林草局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的新政策还不明朗,尚未出台具体调整政策或管理办法,也未正式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试点,我们只能督促和帮助磴口县政府及哈腾套海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待新政策出台后及时跟进,抓住机遇推进哈腾套海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工作。
联系单位: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白敬
联系电话:15904782359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