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天然林保护修复和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17-23日,市林草资源保护中心组成3个工作组,在旗县级实施单位自验的基础上,对我市2021年度天然林保护修复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9个实施单位开展复验。
验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林保护修复2021年度验收技术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21年度验收工作方案》,从森林管护、森林培育、林区社会保障、中央资金管理、资金兑现、责任落实等方面开展验收。目前,验收工作已完成,验收结果将在汇总后报送自治区林草局。
作者:王秀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