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以来,市林草局组织各旗县(区)林草局、各级湿地公园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湿地保护法》的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学习先行 充电赋能
市林草局组织各旗县区林草局、各级湿地公园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线上观看学习了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教授张明祥对《湿地保护法》的解读。
市保护局组织召开《湿地保护法》学习研讨会,结合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加大宣传力度、依法打击各种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开展研讨交流。
宣传跟进 强化实效
市保护局、市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蒙古临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在足球公园开展了《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小喇叭循环播放《湿地保护法》,张贴横幅、标语4条(幅),张贴宣传海报2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各类宣传纪念品260余件。
杭锦后旗林草局联合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防火办,结合“六五环境日”、信用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同步开展了《湿地保护法》、森林草原防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累计设置宣传展板 20块,发放宣传手册650份,宣传单 650份,讲解相关知识15次。
乌拉特中旗林草局分别在海流图哈萨尔广场、牧羊海湿地公园、德岭山镇红旗村开展《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通过大屏播放宣传片、设置宣传展板7块、发放宣传手册1200份、宣传单1500份、讲解相关知识80次,提升了社会公众湿地保护意识,激发增强了社会各界投入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积极性。
五原县湿地公园保护中心在五原县葵花广场,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同步开展了《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详细讲解湿地保护的相关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了保护湿地的重要性。
磴口县湿地公园服务中心联合磴口县防沙治沙局保护地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分别在磴口县政府南广场、纳林湖国家湿地公园、奈伦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了《湿地保护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共发放宣传彩页3000份、宣传抽纸1000盒,宣传纸杯10000个,让《湿地保护法》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深入人心,推动全民共建绿色、美好生态环境。
作者:闫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