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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执法在行动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1-01-12
 
 

   按照执法程序,15日下午17时,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中滩农场,对市森林公安移交我局非法购买野生动物制品黄羊角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和四十八条第一款的张某,送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宣读,开出我市林草系统机构改革后的第一张行政处罚单。鉴于张某从淘宝网购买普通山羊角,经司法鉴定后为黄羊角,无主观故意,且认错态度积极,故对其做出罚款550元的处罚决定。

今后,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履职尽责,严格执法,重点查处违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提醒广大干部群众,食用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也将可能触犯刑法。 (执法局:张永胜 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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