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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一法一决定一办法”执法检查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http://lcj.bynr.gov.cn 2020-06-28
 
 
   6月22-24日,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以下简称“一法一决定一办法”)。检查组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彦苓带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阿拉善盟工委主任查斯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陈贵林、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及相关厅局人员组成。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闫鹏、副主任巴图,市林草局局长闫军、副局长岳继雄以及乌拉特前旗、临河区、杭锦后旗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政府负责人等分别陪同检查和座谈。

   6月22-23日,检查组一行实地检查了乌拉特前旗乌拉特部落、乌梁素海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临河区顺恒鳄鱼养殖场、杭锦后旗诚信养殖专业合作社,临河黄河湿地公园、镜湖湿地公园、屠申泽湿地公园和润昇湖等野生动物栖息地。

   6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闫鹏主持召开了座谈会,政府副市长刘志勇向检查组一行汇报了我市 “一法一决定一办法” 贯彻执行情况,相关部门负责人与检查组成员进行了讨论。检查组一行对我市林业、森林公安、农牧、卫生防疫、市场监督等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监督体系以及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指出在野生动物保护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方面作了大量工作,贯彻执行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和《决定》坚决有力。检查组成员还从各自部门角度,对我市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野湿中心:孙孟和 保护地科:郑昊伦/文  孙孟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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