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内林办发〔2018〕107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种,严厉打击种苗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我市“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已全面展开。
本次活动目标:通过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完善《种子法》配套法规、标准,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营造诚实守信、依法从业的良好氛围,强化林木种苗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管理能力,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质量,为提升新时代林业现代化建设水平夯实种苗基础。
为达到本次活动的目标,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立即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同步开展活动,明确了活动目标、步骤、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活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种苗站:潘建红)